根据国务院部署,为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消除不利于激发市场内生动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制度性障碍,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服务保障支撑,我委对改革开放以来截至2015年底发布的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宣布失效一批文件(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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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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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6-06-13 | 生效日期 | 2016-06-13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其他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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