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18号令)的规定,现将修订后的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予以公布(见附件)。质检总局2009年第79号公告同时废止。质检总局将根据风险分析结果适时调整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并公布。
质检总局
2015年12月7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2015年第144号 | |
---|---|---|---|
发布日期 | 2015-12-07 | 生效日期 | 2015-12-0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进出口,检验检疫 |
备注 |
食品伙伴网饲料合规服务中心提供饲料相关标准法规解读、合规咨询、标签审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登记申报、境外工厂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邮箱:vip@foodmate.net |
实时把握饲料和宠物食品合规动态 请扫码关注饲料和宠物食品合规联盟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