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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吕食药监餐饮〔2015〕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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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7-27 15:47:18  来源: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07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面完成2015年目标任务,根据省局和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求,现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吕食药监餐饮〔2015〕81号
发布日期 2015-06-2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llfda.gov.cn/aspcms/news/2015-7-6/3227.html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面完成2015年目标任务,根据省局和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并更全面、更深入、更持久的实施好餐饮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动我市餐饮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和透明化,促使餐饮安全水平整体上一个台阶。
 
  二、规范强化量化分级结果公示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规范强化量化分级结果公示,监督公示栏应载有动态脸谱信息、年度评定信息、监管人员信息、投诉举报电话等,要放在餐饮单位大厅入口处或其他醒目位置。结合政务公开的要求,探索本单位网站公示量化分级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评定结果。对不按规定摆放或有意遮挡、损毁公示栏的,要加大监督频次,发现两次以上的,不予年度量化分级。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将食品安全等级作为确定监管重点和方式的依据,将监管重心放到食品安全等级较低的餐饮服务单位上,真正发挥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监管中的资源力量和调解作用。
 
  三、加强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采取参观体验、观摩交流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意义和成效,提高公众认知度,引导公众积极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增强公众健康消费意识,从而不断增强此项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四、及时报送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信息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于6月31日和12月25日前,将《2015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上报市局餐饮科。
 
  联系人:梁世宏
 
  电 话:0358-8236529
 
  邮 箱:llsyjcyk@163.com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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