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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变更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名称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5〕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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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6-26 16:11:51  来源: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浏览次数:2489
核心提示:你局《关于变更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名称的请示》(冀食药监〔2015〕1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发布单位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5〕352号
发布日期 2015-06-2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变更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名称的请示》(冀食药监〔2015〕1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变更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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