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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调整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为后置审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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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6-26 08:49:41  来源: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64
核心提示: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印发了《关于调整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为后置审批的通知》(鲁食药监餐饮〔2015〕16号),就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和省政府有关文件提出了要求,现转发你们,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落实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要求。
发布单位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4-0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sfda.qingdao.gov.cn/sfda/2/7/8/150531034024497601.html
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印发了《关于调整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为后置审批的通知》(鲁食药监餐饮〔2015〕16号),就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和省政府有关文件提出了要求,现转发你们,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落实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要求。
 
  一、积极做好调整准备工作。按照省局文件要求,着手准备好调整后许可申报和受理程序,修改办事指南和明白纸;实施联网审批和网上许可的,做好系统修改准备工作;做好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让公众知晓等工作。
 
  二、积极对接当地政府部门。市政府近期将统一公布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事项,各区市局应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审改部门及工商部门等,及时掌握许可调整时间节点,做好工作衔接。
 
  三、积极推进许可证加印二维码。在食品流通许可证已推行加印二维码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印二维码工作。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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