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相关处室,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各相关企业:
《定型包装餐食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和《酵母深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已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15年第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定型包装餐食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 酵母深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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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桂食药监食生〔2015〕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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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5-06-17 | 生效日期 | 2015-06-1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规范性文件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http://www.gxfda.gov.cn/gxfdanet/BMWJ00103/17862.j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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