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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九证合一”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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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6-08 08:11:42  来源: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224
核心提示:经研究,现将《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九证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莆食药监法〔2014〕127号
发布日期 2014-09-1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xxgk.putian.gov.cn/Depart_276/PublicItemView_79200.aspx
各县(区、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九证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1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开展行政审批“九证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行政审批职能的调整,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精神,进一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办事,我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决定开展九项行政审批项目合并审批、统一发证制度改革(简称“九证合一”),推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人一次申请、一个窗口受理、一次现场核查验收、“一证许可”的审批办理模式,以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真正实现惠民便民,有效确保百姓饮食用药安全,并彻底改变食品、药品等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多证悬挂的繁琐局面。现就开展行政审批“九证合一”改革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办理流程,进一步深化“马上就办”行动,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减少,行政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合并审批后办证难度、证件数量降低,实现审批行为公开透明、规范运作,从源头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有效解决群众办证多、办证难、办证复杂、办证时间跨度长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树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新形象。
 
  三、工作内容
 
  (一)九证合一内容: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条件核准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等九张证件合并为一证核发,即:核发全市统一的《莆田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办理流程:1、一次性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审批项目时,一次性申请多项行政审批事项;2、一次性提交资料:申请人根据要求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重复的资料(如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只需一次性提供,无需重复提交;3、一次性受理:市行政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或分局受理窗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核后,一次性决定受理; 4、一次性现场核查:多项审批事项需进行现场核查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一次性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5、核发一张证:申请人自行确定的主行政审批事项获得审批后颁发全市统一的一张《莆田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四、工作步骤
 
  (一)2014年9月22日起,在市局、荔城食药监分局、城厢食药监分局开展行政审批“九证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对荔城区、城厢区辖区内申请从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的行政审批事项,按“九证合一”改革模式办理,核发统一的《莆田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待市局、荔城食药监分局、城厢食药监分局行政审批“九证合一”改革工作运行顺利,群众反映良好后,明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行政审批“九证合一”改革工作,实现全市一个审批办理模式、一张许可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试点。行政审批“九证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是一种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是一项利民、便民、惠民的新举措、新方法,市局已成立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督促此项工作的开展;荔城食药监分局、城厢食药监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下发的《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九证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熟悉新审批业务操作模式,细化工作措施,同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仙游县局和其他分局要认真组织业务人员学习熟悉下发的《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九证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为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行政审批“九证合一”改革工作做好准备。
 
  (二)强化研究指导。 “九证合一”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的一次重大机制创新,市局相关科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工作,试点单位要认真开展“九证合一”改革试点工作的研究实践工作。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对混合交叉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合并行政审批申请,应当指导帮助申请人填报申请资料;对于新开办的混合交叉生产经营申请人,要引导、帮助申请人按照许可管理要求,积极提出“九证合一”办理申请。
 
  (三)规范证书管理。各单位要按《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九证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规范管理使用市局统一印发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试点单位应当于每季度末将使用情况汇总成表上报市局行政审批科,并做好本单位办理事项审批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试点单位要积极开展工作,大胆实践,主动作为,对试点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要认真总结分析、善于提练提升,为全市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九证合一”工作积累经验,奠定基础。有关经验作法要及时上报。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17日
 地区: 福建 
 标签: 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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