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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法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沪食药监法〔2015〕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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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5-15 08:45:54  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56
核心提示: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法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法治宣传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新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新要求,注重法治实践,注重服务食品药品监管,注重运用社会力量,坚持贴近基层,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在本市食品药品监管中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发布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法〔2015〕314号
发布日期 2015-05-14 生效日期 2015-05-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node3 
各直属单位、各分局、各市场监管局:
 
  现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在普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法治宣传工作要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4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法治宣传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法治宣传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新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新要求,注重法治实践,注重服务食品药品监管,注重运用社会力量,坚持贴近基层,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在本市食品药品监管中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一、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一)大力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认真研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定》的说明,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依法行政、从严监管、科学公正、创新奉献”的核心价值取向。积极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推进依法治国、加强依法行政专题学习和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并作为公务员培训、党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法治精神、善用法治方式的理念,坚持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着力研究解决食品药品监管中难点、重点问题。
 
  (二)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根据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推动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27届宪法宣传周活动。
 
  (三)深入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
 
  借助立体式互动式传播渠道和平台,拓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渠道,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3.31投诉举报日”宣传活动、“医疗器械质量万里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暨第十三届清理家庭小药箱”等各项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宣讲等活动,聚焦食品药品安全薄弱环节,抓住重点领域,围绕宣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重点内容,结合食品药品执法实践,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根据不同对象的需求和特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有效性
 
  (四)切实开展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
 
  健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结合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依法治国专题研讨、基层领导干部轮训等工作,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的能力。领导干部要成为学习法律的表率,带头学习宪法、基本法律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健全各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促进学法用法常态化,强化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行政裁量权的意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执法,努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着力加强监管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
 
  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人员法治教育和培训,宣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文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落实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培训,采取传统课堂培训模式与实地考察学习、网上培训和网上考核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着力培养企业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六)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提高“六进”宣传尤其是进学校、进社区的覆盖面和针对性。通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赠书、法律知识竞赛、创建社区法律图书角等形式和载体,借助“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有声势、有影响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重点进行食品药品法律知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以及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意识的培育。通过以案释法,呼吁社会各界共同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保健食品添加药品”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食品、药品的行为。加大与各级教育部门的协调力度,采取中小学生所喜闻乐见的生动活泼的形式和载体,开展“小手牵大手”等教育活动,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学校”。
 
  三、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普法教育新机制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探索“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健全普法教育年度任务分解和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各部门开展专门法律宣传的具体责任,推动把执法的过程变为普法的过程。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制度,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八)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
 
  加强与《新民晚报》、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网等大众媒体,以及《上海执业药师》、《中国医药报》等专业媒体合作,积极引导传统媒体办好食品药品普法节目、专栏和专题节目;重点加强局政务网站、微博和微信等自媒体建设,增强政务微信的影响力,努力把自媒体打造成为法治宣传的首要平台;重视运用新兴媒体,加强与主流网络平台合作,形成与传统媒体、户外宣传呼应、互动的立体式传播模式,普及食药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深入宣传食药监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成果。
 
  (九)不断探索普法新机制
 
  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开拓普法新思路,探索普法新机制。大力开展网上普法,积极参与国家总局组织的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和法治宣传微电影、微故事、公益广告、警言等征集展播活动,向移动互联网推送普法精品,增强法治宣传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生动性。统筹科普宣传资源,建设一个资源库,整合局系统内外的科普资源,打通不同类型媒体的传播通道,实现不同合作项目之间的科普资源共享。组建一支讲师团,联合市局机关、团委和各食品药品行业协会、食品药品专业媒体(杂志),逐步建立起由食药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系统内技术能手和蒲公英志愿者等组成的专群结合、专兼结合的科普宣传讲师团。培育一批教育基地,在政府、高校、企业中确定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局系统检测机构、基层快检室和大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专业优势,把科普宣传场馆(地)建成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咨询服务、现场体验、沟通交流的重要“窗口”。推动机制创新,依托相关行业协会和机构,探索第三方组织开展专题科普宣传、法治宣传和绩效评估。
 
  四、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科学谋划“七五”普法规划
 
  (十)认真完成“六五”普法收官工作
 
  抓紧完成好“六五”普法各项任务。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安排部署,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对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要求,查漏补缺,确保全面落实。根据市普法办部署,组织开展好“六五”普法的自查工作,及早着手,全面系统总结“六五”普法的经验和成效,迎接全市“六五”普法总结验收。
 
  (十一)科学谋划“七五”普法规划
 
  结合本市食药监系统“十三五”规划编制,充分体现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总要求,坚持全局视野、问题导向、改革思维,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工作,科学谋划起草好本市食药监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对法治宣传教育进行顶层设计,以创新的精神起草好本市食药监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地区: 上海 
 标签: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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