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监管的通知(吉食药监食流通〔2015〕149号)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监管的通知(吉食药监食流通〔2015〕14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5-11 04:27:20  来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98
核心提示: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监管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5〕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一是要严格监管,确保经营者主体资质合法。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监管的重要性,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要严格制度,确保经营者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发布单位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吉食药监食流通〔2015〕149号
发布日期 2015-04-1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jlfda.gov.cn/shipintzhikdh/20923.jhtml
各市(州、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监管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5〕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一是要严格监管,确保经营者主体资质合法。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监管的重要性,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要严格制度,确保经营者经营行为合法合规。要结合本辖区监管实际,制定相关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食品留样、健全档案、清洗消毒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经营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三是要严格标准,确保经营者产品质量合格。要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总局通知中规定的相关标准。要加大检测力度,把现制现售的生鲜乳饮品纳入本辖区年度快速检测计划和抽检计划当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7日
 
  附件:
 
  总局关于现场制售乳饮料的监管.pdf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97)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41)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42)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1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