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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快本市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发改经贸〔20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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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4-14 11:39:30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4031
核心提示: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对加快本市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提出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发布文号 沪发改经贸〔2015〕5号
发布日期 2015-03-1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hdrc.gov.cn/xxgk/cxxxgk/14992.htm
 各区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冷链运输物流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经贸〔2014〕2933号)、《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发改经贸〔2010〕1304号)、《本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的工作方案》(沪府办〔2011〕98号)等文件精神,适应上海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需要,满足本市农产品消费需求,现就加快本市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的重要意义
 
  (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近年来,由于冷链保鲜设施和有效管理的不足,国内出现了多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影响到消费者生命健康。建立健全冷链体系,可以有效延长生鲜农产品保存期、保障新鲜度、保持营养成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新鲜、营养的农产品。
 
  (二)国际化城市发展的客观要求
 
  构建起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对于满足市场多元化消费需求,提高生活品质,提升上海农产品流通发展水平,适应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需要,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三)降低流通损耗、稳定市场供应的有效途径
 
  由于缺乏产后流通过程中的保鲜冷藏,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并反映在最终销售价格上。冷链物流可以显著降低各类鲜活农产品流通损耗,延长生鲜农产品货架期。同时,利用冷藏设施对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进行调节,有助于均衡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农民和消费者利益。
 
  (四)适应农产品流通消费新模式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农产品的跨区域、反季节、长距离流通特点,快速增长的电子商务生鲜宅配、中央厨房等新型消费模式需求,以及产销对接、团购直配等新型流通方式,都需要完善的冷链物流体系保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适应国际大都市农产品流通和消费新趋势,以坚持市场化运作、加强政府引导扶持、完善制度环境、强化市场监管为主线,以肉类、水产、果蔬等为重点,着力构建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体系,保障品质安全、减少流通损耗、均衡农产品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提高物流效率,全面提升上海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匹配。以本市消费结构特征和消费水平为基础,分步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鼓励高端农产品全程冷链建设的同时,积极培育冷链消费意识,选择合适经济品种,逐步推动大众消费农产品冷链体系建设。
 
  2、与农产品生产流通特点相适应。针对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分散化、小规模特点,兼顾农产品收购、运销、批发、零售结构特征,考虑消费购买习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性地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
 
  3、以企业市场化运作为方向。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方式市场化,有效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冷链物流资源。政府主要通过规划、法规、政策予以引导扶持。
 
  4、以技术保障和制度供给为手段。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农产品冷链物流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同时,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改革政府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优化发展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使上海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水平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地位相匹配,与本市消费需求和水平相适应,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运行规范的现代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肉类、水产、果蔬等重点品种的冷藏运输和冷链流通比例进一步提高。社会营运冷藏运输车辆规范化程度显著提升,冷库(包括低温加工配送中心)容量达到600万立方米左右,冷库市场结构合理,技术含量、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显著提升。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和带动力的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
 
  冷链物流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全社会冷链消费意识显著提高,建立起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农产品冷链物流管理法规标准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
 
  鼓励和支持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商贸流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改造和建设适应现代流通和消费需求的保鲜、冷藏、冷冻等冷链基础设施。依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促进海、空口岸冷链设施建设,服务生鲜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国际分拨配送、流通加工功能。以满足居民基本需求、保障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加强中心批发市场、区域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场、大型超市、连锁零售网点的储存冷库、冷柜等设施配置。鼓励建设现代化生鲜农产品低温加工配送中心,提供社会化物流服务。
 
  (二)提升农产品冷链运输水平
 
  鼓励农产品物流企业配置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淘汰“冰块棉被”等简陋冷藏运输方式。重点支持农产品城市配送的冷链运输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农产品冷链运输车辆匹配比例,推行农产品冷链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和车型标准化,推广具有常温、冷藏、冷冻等多温层功能农产品运输车辆。引导和鼓励企业使用托盘、容器、包装等标准化运输工具。
 
  (三)打造重点品种冷链体系
 
  强化肉类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积极推广冷鲜肉消费,提高本市肉类制品生产、加工、配送的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切实保障肉类食品消费安全。支持肉类全程冷链体系建设,发展集屠宰加工、鲜肉分割、分销配送、专卖零售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肉类生产企业。提倡改变禽肉的销售、食用方式,推广冷鲜禽消费,引导形成卫生健康的消费习惯。
 
  健全水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形成低温储藏、低温加工包装、冷链配送的一体化水产品冷链。加强远洋渔业的捕捞后加工能力,发展超低温储藏设施。加强水产品批发市场的配套冷库、冷柜等设施配置。强化餐饮企业的水产品冷链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水产品食用安全。
 
  逐步推进果疏冷链物流发展。推广本市地产果蔬产后预冷、初级加工、储存保鲜技术,提高产后附加值。鼓励本市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与产地合作,建设产地低温冷藏设施,从源头加强进沪果蔬等农产品冷链保障。针对高价值果蔬,鼓励企业采取全程冷链,满足高品质消费需求。加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果蔬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增强耐储果蔬品种的储存能力,调节市场供需平衡。鼓励上下游企业间开展合作,对果蔬冷链的投入产出进行科学评估,探索可持续的果蔬冷链物流运营模式。
 
  (四)鼓励冷链物流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
 
  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保鲜技术研发应用。推广果蔬气调库和预制装配式冷库,加强CO2等环保冷媒技术的跟踪、研究和应用。在终端城配环节,推广使用移动式冷柜、便携式冷藏箱等设备。支持发展电子商务生鲜宅配、中央厨房等新型商业模式,满足新型消费和生活方式需要。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冷链物流领域中的应用,鼓励生鲜电商企业利用信息平台优势开展大数据分析,合理安排采购、库存、配送,提高供应链全程管控能力。
 
  (五)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
 
  发挥冷链设备和技术专业供应商的作用,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物流企业提供一体化温控解决方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进先进适用农产品冷链设施设备,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开展农产品贸易物流一体化服务,以高效优质冷链物流体系保障生鲜农产品采购和销售。鼓励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合作社与优秀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开展长期合作,实现冷链物流的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
 
  四、重点工程
 
  (一)低温配送中心工程
 
  鼓励流通企业在本市近郊或周边规划建设具有集中采购、跨区域配送能力的现代化低温配送中心,实现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农产品的检测检验、分级分拣、清洗加工、包装储存、物流配送功能,成为衔接上游生产加工企业、中游批发市场、下游零售市场和终端消费者的增值服务枢纽节点。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大型超市、餐饮连锁、单位团体等与配送中心签订长期配送服务协议。
 
  (二)冷链城市配送工程
 
  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购置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开展城市配送服务,推广标准化城市冷链配送车辆。加大菜篮子工程车的冷藏车匹配比例。鼓励大型商超、连锁便利店与物流服务商进行长期战略合作,实施信息共享,合理安排生鲜品收货时间窗口,缩短送货等待时间。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探索开展农产品冷链配送作业标准化、全程冷链监控、城市共同配送示范工程。推广使用多温层城配车辆。
 
  (三)冷链全程监控和监管查验工程
 
  鼓励和支持企业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运作要求,建设全程温湿度自动监测、控制和记录系统。充分利用现有企业管理和市场交易信息平台,支持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率先建设全程温控和可追溯系统。继续加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冷链监控、查验、追溯能力建设,发挥其促进上下游冷链水平提升的作用。加快口岸冷链查验设施建设,实现进出口生鲜农产品查验环节的全过程冷链保障。
 
  (四)农产品冷链宣传推广工程
 
  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冷链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生鲜农产品冷链的认知度,营造促进农产品优质优价销售的商业氛围,在增强健康消费、安全消费观念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消费者监督作用,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协调推进
 
  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质量技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完善法规与监督
 
  加快完善规范农产品冷链物流各环节市场主体行为的法规体系,建立农产品冷链物流规范化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农产品冷链相关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统筹,形成统一完善的标准体系。发挥标杆企业和行业协会力量,完善本市农产品冷链物流相关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并加强执行力度。适时制修订《道路货物运输冷藏车辆营运技术规范》等规范。加强农业、质量技监、食药监、工商等部门的监管执法协调联动,推动农产品全程冷链有效监管,建立全程质量检查与监督机制。强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信用管理。依法加强对农产品冷链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非法改装、假牌假证、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
 
  (三)政策聚焦
 
  支持符合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要求和安全节能环保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的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落实扶优扶强政策,加大车辆通行证发放比例。坚持保障民生,根据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运行情况和农产品冷链配送实际需求,研究并实施农产品冷链城配车辆市内通行停靠的便利措施。落实鲜活农产品冷库用电与工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政策。对于农产品冷链物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等的成功案例,予以积极扶持和宣传推广。
 
  (四)增加投入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企业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农产品冷链物流投入。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田头冷库”和预冷设施。利用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市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政府性资金,重点支持具有公益性和公共性、带动和示范作用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冷链物流节能减排项目可申请节能减排资金支持。
 
  (五)加强职业培训和人才培养
 
  积极促进企业、行业协会、农合组织、高校、科研机构间的产学研合作对接,结合国内外实践开展冷链物流职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形成多层次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大型卖场、连锁超市、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场、物流企业、农业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流通领域从业人员的冷链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实施冷链物流的组织管理能力,提高冷链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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