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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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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8-01 02:00:28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54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划》(农市发〔2022〕5号)》,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7-28 生效日期 2023-07-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
备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云南省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划》(农市发〔2022〕5号)》,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有关决策部署,加快补齐“最先一公里”冷链物流短板,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划的通知》(农市发〔2022〕5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农计财发〔2023〕10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8号)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发展痛点堵点,以补短板、减损失、提品质、增效益为主攻方向,加快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构建功能衔接、上下贯通、集约高效的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增强产地集散、商品化处理、产销衔接、品牌打造等农产品上行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特色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科学布局。围绕产业区域、基础条件、市场需求等因素,全面摸清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发展现状。坚持新建与改造并举,因地制宜在县域内分区分片、合理集中建设,重点打造蔬菜、水果、肉类、花卉、食用菌等生鲜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网络。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竞争活力,确保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可持续运营。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要素保障,做好政策衔接,激励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建设。

质量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不断提高设施综合使用效率,防止大面积闲置或废弃。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冷链物流全链条,加强绿色环保设施设备技术应用,探索冷链经营新模式,发展冷链流通新业态。

统筹推进,融合联动。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和支撑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与冷链集配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有效衔接。推动冷链物流与生产加工、商贸流通等融合发展,完善利益联结,促进产销畅通和农民增收。

(三)主要目标

加快补齐产地预冷、清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物流配送等设施短板,全面建成以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为支撑的冷链物流节点设施网络,到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库容量达到800万立方米以上,建成40个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果蔬、鲜切花、食用菌等农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分别达到30%、70%、70%左右,产地贮藏保鲜和商品化处理能力明显提升。壮大一批产地冷链物流运营服务主体,创新农产品冷链流通运营机制,打造一批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产地冷链物流发展质量显著提高。

二、区域布局

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四横大通道”中长江大通道、南部大通道承载城市(曲靖、昆明、德宏)沿线为主轴,以中老铁路及滇粤、滇沪、滇川等出滇主干道为支撑,重点围绕农产品主产区、国家和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主要面向肉类、蔬菜、水果、花卉和食用菌等优势特色生鲜农产品,因地制宜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推动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一)肉类产地冷链物流设施。重点在肉类产量5万吨以上、具备牲畜定点屠宰功能的地区建设冷藏库、冷冻库、解冻库以及冷却、分级、分割、成熟、减菌、减损、包装和速冻设施设备。顺应畜禽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域转移需要,推进肉类优势产区建设标准化预冷和低温加工车间、配套冷库等设施,完善规模屠宰、预冷排酸、低温分割、冷链储运等设施体系。鼓励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完善规模化、智能化、标准化产地肉类冷链设施,推动设施共建共享,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快特色肉类生产基地建设,加快构建“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肉类供应链体系,大力推动冷鲜肉品牌化发展,提升优质特色肉类产品市场竞争能力。鼓励按照不同的目标市场、消费场景需要,建设生鲜肉冷链集配中心,完善冷鲜肉专用仓储及挂肉冷藏车等设施设备。

(二)果蔬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在温带水果优势生产区、亚热带水果优势生产区、热带水果优势生产区和冬春蔬菜优势产区、夏秋蔬菜优势产区、常年蔬菜优势产区建设一批田头冷藏保鲜设施。重点支持宾川县、蒙自市、昭阳区、华坪县、华宁县、永仁县等35个水果重点县和砚山县、弥渡县、元谋县、晋宁区、陆良县、通海县等30个蔬菜重点县利用产地现有设施改造或就近新建节能型冷藏库、气调贮藏库,配备果蔬清洗、分级、分拣、切割、包装等设施设备。支持适合果蔬特点的可循环利用包装、载器具等设备使用,推广使用标准周转箱装箱发运,推进建立从田头到销售终端的果蔬全程冷链快速调运体系。完善脱水干制、称量包装、检验检测、低损输送、质量管控等配套功能,提高果蔬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

(三)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在花卉种业核心发展区、鲜切花核心发展区和食用花卉核心发展区建设一批具有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拣分级、产地直销等综合服务能力的田头冷藏保鲜设施或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重点支持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围绕花卉示范园区、花卉产业园、现代花卉产业示范园等重点园区新建或改造一批产地冷链集配中心,联通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提升产地物流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水平,满足产地多层次冷链物流服务需求。支持易门县、南华县、香格里拉市、维西县等40个食用菌重点县改造或新建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配备清洗、分级分拣、预冷等鲜品保鲜、贮藏加工(干品为主)设施设备。提高德宏州、大理州、临沧市、楚雄州、保山市等地澳洲坚果、核桃鲜果保鲜冷藏率,服务全产业链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以满足生鲜农产品田头贮藏保鲜为目标,坚持“农有、农用、农享”原则,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在农产品产地和田头市场加快建设具备保鲜、预冷、贮藏等功能的产地仓储保鲜设施。鼓励地方出台引导政策,按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将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项目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引导市场主体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鼓励田间光伏蓄冷冷库建设、田头采后快速抑菌保鲜及相关设备应用,探索发展共享式“田头小站”等移动冷库,筑牢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基石,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减损增值能力提升。

(二)推进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以提高农产品产后集散和商品化处理效率为目标,鼓励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国有农场、农业产业园、物流园区、产地批发市场等主体,以及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等,分类分级建设具有仓储保鲜、初加工、冷链配送等能力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打造产地冷链物流体系重要节点。重点围绕“一县一业”示范县和特色县、区域交通物流节点等区域,依托县城、重点镇每年支持建设一批左右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鼓励省内具备实力的企业布局建设冷链海外仓,加快构建中越、中老泰、中缅印国际冷链物流双向通道,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际联运的双向对流。

(三)推动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以提高跨区域流通效率为目标,积极协同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鼓励引导大型农产品产地市场、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大型农产品物流园区、农业龙头企业等,围绕农产品优势产区和重要集散地,通过存量设施整合,补齐功能短板,建设具有引领产业、辐射城乡和“菜篮子”应急保供等能力的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带动产地冷链物流规模化、通道化、网络化运行,打造冷链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生态圈,形成链接城乡农产品流通的关键枢纽。

(四)培育产地冷链物流运营服务主体。培育壮大一批具备产地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商品化处理能力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满足田头储运需求。引导龙头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平台企业等主体,延伸产地冷链物流服务链条,创新运营模式,创建服务品牌。依托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等,大力开展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用技能等培训,建设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培训实践基地,加快打造形成一支懂冷链、会经营的产地冷链物流带头人和冷链物流专业人才队伍。

(五)构建仓储保鲜标准体系。加快产地冷链物流标准修订,加强标准推广应用,逐步形成以国家标准为引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为基础,覆盖全品类生鲜农产品、贯通流通全链条的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标准体系。支持和引导建设主体采用已发布的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商品化处理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安全生产标准,稳步提高冷链标准化水平。结合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充分发挥冷链物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作用,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加强标准宣贯,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与生产标准有效衔接。

(六)强化仓储保鲜科技支撑。开展绿色化、工程化、智能化冷链物流技术装备研发,加强低温加工、冷冻冷藏等环节绿色冷链技术装备应用,稳步提升绿色冷链发展水平。支持建设主体对存量冷藏保鲜设施进行改造升级,逐步淘汰老旧高能耗冷库和制冷设备,新建冷库等设施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要求,推动冷链设施设备节能降耗。鼓励冷链生产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共建冷链技术装备创新应用平台,集成研发农产品自动化采收(屠宰)、快速预冷、高效商品化处理、智能仓储物流、绿色保鲜、冷链耦合等关键技术,加强技术装备的原始创新、集成示范与转化应用。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行业协会等主体作用,拓展产地冷链物流技术服务内容,不断完善专业技术服务体系。

(七)加快冷链物流数字化发展。鼓励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加大冷链物流设施数字化改造,推动冷链货物、场站设施、载运装备等要素数据化、可视化,实现各作业环节数据自动化采集传输。鼓励冷链物流基地、行业协会等搭建市场化运作的产地冷链物流信息平台,支持其平台与云南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进行数据交换与共享,为仓储保鲜、分拨配送、冷藏加工等业务提供平台组织支撑。探索搭建产地冷链物流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创新产地农产品流通数据的信息化采集方式,推动乡村产业供应链数据汇集、交换、分析与应用。加快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采集机制,引导各类主体积极提供产地冷链物流设施运行信息和交易信息,加强信息整理、分析和发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发展实际,抓好规划布局,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强化工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要配强工作专班,抓好项目储备、申报审批、建设指导、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顺利有序推进。

(二)健全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按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统筹利用财政补助、预算内投资等多渠道资金,加大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对符合发行条件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申报争取新增专项债券支持。通过政策性金融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产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探索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项目资产股份量化形式,加强部门间政策及资金衔接,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完善配套支撑。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永久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照建设用地管理,与生产农产品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依规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用于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落实好农村建设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鼓励各类银行及担保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建设运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特色保险产品,为冷藏保鲜农产品数量、质量安全以及价格波动等提供风险保障。

(四)强化运行管理。规范项目管理,以县为单位建好管好用好项目库,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设施建设质量和安全。加强农产品冷藏保鲜实用技术标准、材料装备等试验示范推广,探索产地农产品流通数据的信息化采集方式。坚持“建、管、培、用”并举,强化项目前期论证、设计和建后管护,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冷链物流社会化管护服务。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项目建设和运行适时开展监督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项目政策宣传解读,提升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认真总结推广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等典型经验做法,引领带动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高质量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知识科普教育,提高公众认知度、认可度,培养冷链保鲜意识和良好消费习惯,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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