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级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5 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26日
2015 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整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部署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以“食安威海”建设为统领,适应食品药品安全新常态,打基础、抓监管、促发展,加快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凝心聚力,全力争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设定回复时限,凡是非涉密的,全部在新闻媒体和官方网站回复。开展“你建议我抽检”“听民声、释民疑”活动,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食品安全问题或可疑食品种类,开展针对性监督抽检工作,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微博、网站等为平台,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风险交流信息和预警信息。开展“打通最后一公里”活动,通过12331开放日、局长接待日、基层恳谈会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意见并积极解决,切实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二)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实行创城工作清单制,制定周工作清单、月工作清单和重点项目清单,明确各项创建工作考评依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与保障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痕迹化推进。加强督导考核和测评通报,采取每周简报、月通报、季测评等形式,推动各级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项创城任务。
(三)凝聚创建工作合力。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同中韩共建国际食品安全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各部门创建合力。突出全域创建、全程监管、全民参与的做法,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打造威海创城工作亮点。
二、强基固本,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四)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重点加快各区市监管机构、镇(街)监管所人员的配备,通过划转、积极申请用编和招录,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加强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开展规范化基层监管所达标评比活动。建立健全村居协管员制度。
(五)加强基层执法装备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投入,实施分级分类配置,推进基层监管装备现代化,切实满足监管需求。重点加强交通、取证、快检等执法装备,提高基层一线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威海分中心、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建设。加强区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建设,切实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建立完善以市级为骨干、县级为基础、第三方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检验检测能力培训,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水平。
(七)推进智慧监管工程建设。加快“智慧监管”工程项目建设步伐,推进婴幼儿乳品电子信息系统建设,依托我市政务云中心,建设“智慧食安”监管平台,完善行政许可、监管执法、公共服务等功能,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完善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做好与省局“智慧监管”平台的对接。承接做好省局“智慧监管”试点工作。
三、牵头抓总,全面履行综合协调职责
(八)加强综合协调。树立“大食安”“大食药”理念,加强各级食安办建设,通过食安委会议、联席会议等形式,主动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及食安委成员单位的联系,理顺各方面关系。健全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应急管理等综合协调机制建设,促进部门联动,提高工作系统性、协调性。扎实组织对各区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九)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体系,细化预案及操作手册,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装备的配备。提高与相关部门、区域的应急联动、信息通报、应急处置等应急管理合作,提高预警、响应和处置能力。
四、问题导向,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十)突出整治重点。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加大飞行检查、暗访抽查的频次和力度。在食品领域,开展“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围绕肉制品、水产品等问题较多的重点品种开展综合治理,开展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食品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等专项治理,继续抓好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规范整治。在药品药械领域,继续开展中药领域专项整治、互联网售药专项治理和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各区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摊贩、小餐饮等有针对性、区域性特点的专项治理。
(十一)加大抽检监测力度。进一步完善科学统一、上下联动的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机制,加大专项监督抽检力度。完成全市抽检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抽检信息公布、结果综合运用机制。深入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切实加强对不合格产品、问题产品的核查处置和后处理。
(十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稽查执法机制,结合日常监管、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等信息,挖掘案件线索,加强案源管理,规范协查核查,加大办案力度,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加强稽查执法协作,形成综合打击优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稽查,加强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联合公安机关打掉一批造假黑窝点,保持打击高压态势。建立案件信息通报机制,落实“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
五、创新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十三)实施风险管理。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风险会商制度,收集整合检查、检验、监测、投诉举报、网络舆情等各方面信息,提前排查风险、掌握风险、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工作,主动研判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重点企业风险交流机制。制定风险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完善现场检查、问题核查、飞行检查和动态监督的方式方法,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监管工作由被动处置向主动排查转变。
(十四)推进全程监管。探索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模式,推行肉制品、白酒等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批发市场实施“一票通”制度,继续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五个标准”规范工作。加强学校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餐饮配送企业监督检查,防范食物中毒发生,继续推进清洁厨房、小饭店规范整治、明厨亮灶和“寻找笑脸就餐”行动。强化高风险药品、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监管,加大飞行检查和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推进新版 GMP、GSP 实施,探索GMP、GSP 融入日常监管。做好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集中换发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使用单位和疫苗流通监督检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现场检查和过程监管。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做好医疗器械《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指导原则》起草工作。
六、管服并重,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十五)创新监管方式。明确监管事项和风险点,实施模块化、规范化、痕迹化监管。统一监管尺度、执法标准和工作流程,做到每次监管执法有记录、可查证。树立全程监管理念,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对生产经营各环节实施统一管理,防止职责交叉。坚持关口前移,大力推行全过程监管,形成可排查、可追责的体系。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创新监管理念,改革不适应发展形势的传统监管模式。
(十六)实施示范创建工程。深入推进“食安威海”品牌引领活动,广泛开展系列创建活动。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加工园区、放心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和龙头骨干企业,20%以上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创建为食品生产示范单位。60家以上大中型商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创建为食品经营示范单位,每个镇、街道分别创建3户以上食品经营示范店。全市餐饮示范街达到25条,示范餐饮单位达到500家,示范学校食堂达到100家。推进药品安全双百示范工程,创建药品安全示范社区和药品安全示范药店各100个。
(十七)促进业态规范。统筹各类资源,用好多种手段,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组织开展集中生产区域治理提升行动,鼓励地方政府依托园区对集中生产区域内的企业实施集中管理,促进产业发展水平和安全水平“双提升”。鼓励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推动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七、依法行政,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十八)加强建章立制。明确各层级事权,建立分级负责制度。制定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检查实务操作手册,建立完善依法有据、实用有效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监管与稽查、抽检与执法以及市、区市等工作联动机制,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
(十九)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梳理部门责任清单,厘清履职范围界限,落实责任主体。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共有事权,提出划分意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重大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加强合法性审查和评估预判,规避法律风险。
(二十)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稳妥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防范行政风险。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执法力度,依法惩处违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执法信息公开,规范执法具体操作流程,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推进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为法治化、标准化。
八、多方参与,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新闻发布、舆论引导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和科普宣传,强化正面宣传,及时传递声音,树立监管部门权威和形象。及时公布重点产品抽检结果,大力宣传监管举措成效。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食安威海”、“守护舌尖安全”等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带动企业、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企业”活动,打造严守道德底线、依法诚信经营品牌企业。开展“老故事、老味道、老品牌”单位评选活动,大力宣传诚信企业、监管先进人物,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宣传平台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专家学者作用,改进宣传方式,提升宣传质量。通过发放公开信、宣传画、知识手册,制作创城公益宣传片和记录片,开展有奖知识问答等活动,让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十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受权人试点,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供货商、大中型超市等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供货商落实“一票通”。探索实施餐饮聚集区社会投诉先行赔付制度。继续推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深入实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完善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强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公开曝光问题产品和企业。
(二十三)推进群防群控。发挥检验检测机构、企业内部吹哨人等积极作用,探索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有效方式。推进投诉举报系统建设应用,加强“12331”投诉举报规范化建设,完善与“110”联动机制,打通投诉举报的便捷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实现应奖尽奖。发挥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发挥协会的行业管理作用,将政府主导的管、查逐步转向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并重的轨道。
九、坚持监管为民,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组织开展执法办案能手评选。加强检查、审查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工作标准、流程。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培训,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举办“新常态、新作为”系列培训。
(二十五)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转作风各项措施,坚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基层典型经验,推动改进工作办法。创新督查督办方式,加强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探索开展重大专项督查,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
(二十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追究。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查找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