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的公告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3-19 09:42:35  来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6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国家总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现将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单位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3-06 生效日期 2015-03-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jlfda.gov.cn/spscxkgg/20630.jhtml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国家总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现将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5年5月1日起,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豆制品等8大类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由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到市(州、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含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自实施之日起,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上述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申请。
 
  特此公告。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6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09) 法规动态 (221)
法规解读 (2901)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