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
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两次下发了《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和(国发[2014]50号)。对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工商登记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涉及到卫生计生行业的共4项,分别是: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不含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
2、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3、消毒产品企业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4、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请接到本通知以后,请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做好后置审批工作,即相关企业在取得工商登记执照以后再给予办理卫生许可证书。
特此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