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畜牧(农牧科技)局: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4〕677号)文件要求,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让全州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各地畜牧部门要切实增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风险排查。要认真分析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严峻形势,在前一阶段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及关键环节,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监测预警,及时有效处置。同时要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机制,一旦发现问题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二是加强监管执法。继续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监管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始终对非法添加和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同时要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有关规定,引导养殖者合理、规范用药,切实加强养殖场(户、小区)用药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三是着力抓好重点病种防控,强化免疫、监测等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按规定实施检疫,检疫合格方可出具检疫证明,着力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好生猪规模养殖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无害化补助经费。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私屠滥宰、注水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群众肉类消费安全。严格按照“两高”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以儆效尤,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三、加强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市)畜牧部门要强化节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要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处理好消费者的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和投诉者反馈。一旦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突发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并要查明事故原因,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畜产品消费安全。
州畜牧局畜安委值班电话:0834-2230446,13881496533,13881554173,联系人:白春海,林茂。
凉山州畜牧局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