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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农办字[2014]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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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12-18 09:31:59  来源:江西省农业厅  浏览次数:789
核心提示:冬春季是畜禽交易调运和畜产品消费的旺季,也是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常见病的高发季节。为有效预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传播,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现发布关于做好冬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发布文号 赣农办字[2014]128号
发布日期 2014-12-1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jxav.jxagri.gov.cn/showdetail.asp?id=12527
各设区市农业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农业(畜牧水产)局:
 
  冬春季是畜禽交易调运和畜产品消费的旺季,也是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常见病的高发季节。为有效预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传播,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切实做好冬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冬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冬春季节长时间低温雨雪,容易引发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加之春节前后畜禽调运频繁,市场交易量大,大量候鸟迁入越冬,动物疫情传入和发生风险非常高。各级农业部门对防控形势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务必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防控责任,夯实防控举措,抓紧抓实抓好冬春季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认真做好补免和强化免疫工作。要按照国家强制免疫政策规定要求和当地动物疫病的流行特点,认真做好畜禽重大疫病的免疫工作。对于新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补免;对已过免疫保护期的畜禽,要进行强化免疫;对于从外省调入畜禽,要认真核实畜禽免疫情况,调入后再强化免疫一次。另外,在全省秋防检查和省级集中监测中,发现部分县(市、区)免疫抗体合格率较低。各有关设区市农业部门要督促有关县(市、区)开展一次强化免疫活动,及时筑牢防疫屏障。
 
  三、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各地要认真开展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畜禽健康状况,把握疫情动态,及时准确预警预报动物疫情。活禽经营市场和板鸭加工厂以及重点养禽大县要重点开展H5N1、H7N9等亚型禽流感监测;生猪养殖集中区域、牛、羊养殖大县和外地调入牛、羊较多地区要重点开展口蹄疫等重大疫病监测。一旦监测出阳性和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要求及时上报送检,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置。
 
  四、进一步强化检疫监管。要落实官方兽医巡查制度,强化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监管。要切实加强活畜禽调运检疫监管,从外省调入我省畜禽的检疫监管,要严格实行调前申请、调入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受理跨省调运活羊检疫申报时,须查看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小反刍兽疫血清学检测合格报告。对跨省调运的活禽,应结合H7N9禽流感血清学或病原学检测结果开展产地检疫。要加强省际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查力度,对装载车辆严格实施消毒,认真查证验物,严防外疫传入。要严厉打击贩卖和随意丢弃病死畜禽、非法屠宰加工经营病死畜禽等各种违法行为,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场。
 
  五、切实加强活禽经营市场防控措施落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和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11号)规定,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指导和督促市场开办单位严格落实“三个一”制度,即一天一清扫、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及时收集病死禽类、活禽粪便、污物及宰杀活禽的废弃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病原通过市场传播扩散和人员感染。要督促强化活禽进出市场动物卫生监管,严禁没有检疫证明的活禽及其产品上市销售。
 
  六、切实做好其他重点动物疫病防控。要统筹兼顾,切实加强家畜布病、小反刍兽疫、生猪腹泻等其他重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技术讲座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近期,要重点指导养殖场(户)严格按照《生猪腹泻疫病防控技术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加强栏舍防寒、保温、防潮设施建设,落实好产房消毒、通风保温、加强仔猪饲养管理等防控措施,防止生猪腹泻疫情卷土重来。
 
  七、强化应急值守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各级农业部门要安排好元旦、春节以及明年“两会”等重要节假日和时段的值班,充分做好应急物资、人员、资金和应急资源准备工作,完善细化应急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案,加强应急队伍培训。一旦发生突发疫情,要迅速按照有关技术规程,坚决果断控制和扑灭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
 
  联系人:付小伟
 
  电话:0791-86301202,传真:0791-86265340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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