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下载: Federal Register _ Food Labeling; Nutrition Labeling of Standard Menu Items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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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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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4-12-01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为贯彻落实2010年《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平价医疗法案或ACA)的营养标签规定,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某些餐厅和零售食品店公开标准菜单的部分营养信息。此外,2010年《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在某种程度上对《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案》进行了修正,要求餐厅和类似的零售食品店(拥有20或更多家使用相同名称经营业务和出售大体相同菜单的连锁分店的零售店)提供标准菜单的能量和其他营养成分,包括展示的食品及自助食品。根据ACA的规定,不在法律涵盖范围内的餐厅和零售食品店可选择每两年在FDA登记以遵守这些联邦法规的要求。餐厅和类似的零售食品店以直接可接受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包括食品卡路里含量在内的准确、清晰及一致性的营养信息,以便消费者作出明智健康的饮食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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