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省直管县卫生局及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履行卫生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我省消毒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消毒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组织制定了《江西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表》(试行)、《江西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程序》(试行)等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其中附件1、2、3执行过程中需一式两份,检查和被查单位各存一份,检查结果未留存被查单位视为无效监督。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望注意收集整理发现的问题,一并反馈我们,以便更好地修订完善。
附件下载: 1.江西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表(试行)
2.江西省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表(试行)
3.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消毒隔离监督检查表(试行)
4.江西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试行)
5.江西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试行)
6.江西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程序(试行)
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