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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4〕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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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10-15 10:50:53  来源:阜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42
核心提示:为鼓励支持我市蔬菜产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阜阳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鼓励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阜阳市人民政府
阜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阜政发〔2014〕42号
发布日期 2014-06-1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xxgk.fy.gov.cn/DocHtml/723/2014/6/26/9878568369792.html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鼓励支持我市蔬菜产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思路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规模、结构、转化、合作”的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要求,通过政策支持引导,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打造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创新为保障、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依托的现代蔬菜产业发展模式,不断提高蔬菜产业发展的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和产业化水平,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华东和中原地区重要的蔬菜产业基地。
 
  到2018年,全市蔬菜用地面积达到200万亩,总产达到800万吨,产值达到160亿元;颍州、颍东、颍泉三区专业菜地总面积达到10万亩,特色菜地达到70万亩,总产达到340万吨,产值达到70亿元,农民人均年种菜收入由目前的每亩近3000元提高到7000元,阜城蔬菜供应自给率由目前的30%提高到70%。
 
  二、奖补对象与标准
 
  奖补对象为颍州、颍东、颍泉区范围内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当年新增(新建、扩建)相对集中连片且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蔬菜、瓜果、食用菌、中药材等生产基地。鼓励支持全市范围内的蔬菜标准园创建、科技兴菜项目建设。
 
  1.支持生产基地建设。日光温室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1500元。钢架大棚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400元;2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500元;3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600元。露地3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100元;6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150元。对年投料100吨以上、栽培面积5亩以上的食用菌生产基地择优扶持,每个奖补2万元。
 
  2.支持集约化家庭农场发展。对于集中连片30亩以上、开展设施栽培和节水灌溉、完成“三品一标”认证的家庭农场,经考核择优扶持,每家奖补4万元。
 
  3.支持蔬菜标准园创建。对于当年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园并通过验收的,分别奖补5万元和3万元。开展市级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园区设施规模应达到100亩以上,其余条件参照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全市每年创建10-15个市级标准园,经验收后每个奖补5万元。
 
  4.支持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对育苗设施采用智能日光温室、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年育苗量200万株以上的,择优奖补,每个奖补10万元。
 
  5.支持科技兴菜项目建设。推广物联网、水肥一体化技术及设备,对控制栽培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生产基地,一次性奖补5万元;控制栽培面积2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材料推广,每年择优扶持,经验收后每个项目奖补3万元。
 
  6.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对开展统一种苗供应、统一病虫害防控、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等方面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择优扶持,每家奖补4万元。
 
  7.支持蔬菜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对于经营主体新建自律性检测机构、购置检测设备或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每个奖补2万元。对于规模蔬菜基地所在乡镇建立监测性检测室并正常开展工作的,每个奖补1万元。
 
  8.支持经营主体参加蔬菜保险。鼓励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提高蔬菜特色保险保障金额,开展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和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市财政给予参保经营主体5%的保费补贴。
 
  上述奖补政策,除科技和质量安全类项目外,其余在当年内均不重叠奖补。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延伸为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将城市最低菜地保有量、蔬菜种植面积、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质量安全合格率、财政资金引导情况等指标作为年度综合考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 认真制定本地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本地保障性郊区专业菜地和特色蔬菜基地,并将蔬菜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制定扶持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2.加强技术服务。各地要组织专家分区域、分种类制定标准化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指导服务。鼓励市场化科技服务组织开展有偿技术服务。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着力提高蔬菜产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快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
 
  3.加强质量监管。强化蔬菜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对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支持和宣传,坚持源头治理,做到标本兼治。积极推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促进我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市菜篮子办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每年5月份组织项目申报与现场考核,9月份兑现奖补。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7日
 
  附件
 
  阜阳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树生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董  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祥亮  市农委主任
 
  李  标  市菜篮子办主任
 
  成     员: 杨海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贺  兵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庆芳  市农委总农艺师
 
  李文志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刘传星  市商务局副局长
 
  边玉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朱元峰  市物价局副局长
 
  王朝良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王朝东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学生  市市容局副局长
 
  李永亮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向章  市质监局副局长
 
  都凤仁  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  军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陈宝鼎  国元农业保险阜阳中心公司总经理
 
  陈丽平  颍州区政府副区长
 
  李均杰  颍东区政府副区长
 
  笪乘胜  颍泉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李标兼任办公室主任。
 地区: 安徽 
 标签: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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