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拟将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16)的工作范围调整为:负责兽医食品卫生质量及检验、畜禽屠宰厂(场)建设、屠宰厂(场)分级、屠宰车间和流水线设计、畜禽屠宰及加工技术、屠宰加工流程及工艺、屠宰及肉制品加工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设备及工艺技术、非食用动物产品加工处理等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现将该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可将意见建议以电子版形式反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反馈意见邮箱:
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标准部:yanhg@sac.gov.cn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管理部: zhaoy@sac.gov.cn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