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2014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电〔2014〕1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把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组织检查督办,把总局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确保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各级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监管机构和稽查办案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分工负责,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请各地于2014年10月8日前将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报送省局。
联 系 人:食品流通监管处 熊莉
联系电话:027-87111630
附件: 附件_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2014年中秋国 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电〔2014〕2号).docx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