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食品药品监督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食药监流〔2014〕1号)精神,我局制订了《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15日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局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职能实际,以“接、放、管”三个环节为重点,深入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局有关部署要求,按照“接得了、放得稳、管得住”工作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多释放市场活力,更好服务河池经济社会。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承接准备工作,确保下放项目接得了
对自治区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从工商、质监部门划转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等审批事项,要认真做好承接的准备工作,每一项制定完善的、具体的承接计划、管理办法,确保各个环节有效衔接,防止工作脱节;规范审批程序,新接收的行政审批项目尽快纳入本级行政审批项目中,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依法审批、高效审批、责任审批、廉洁审批,确保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运作。
(二)积极推进下放工作,确保下放事项放得稳
涉及国务院和自治区明文下放至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批事项,要全部下放到各县(市、区)局,市级不再进行受理;
下放的审批项目要制定详实、周密的下放方案,审批工作的协调、衔接有序;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基层的承接能力、业务素质,更快适应新的工作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取消管得住
国务院、自治区及市人民政府明文取消的,要不折不扣地放给市场和社会,不得截留。要采取有效的跟进和配套措施,制定出台相应的监管和服务办法,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间接管理、动态管理,防止监管缺失。
三、具体工作目标
为落实好主要任务,完成好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局对政务服务有关规定和本部门本年度工作部署要求,市局对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主要任务进行了细化,制订了今年具体的工作目标(见附件)。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工作目标的要求和时间进度去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行政审批“接、放、管”工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局及相关科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此项工作列入主要领导工作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机构,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确保接得住,放到位、管得好。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政府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履行到位,展示食药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根据工作目标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进度的完成。
(三)加强督导,有序推进。加强对各县(市、区)接、放、管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指导和督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上级适时抽查等方式,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措施,持续改进,使“接、放、管”工作更规范、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