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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粤府函〔2014〕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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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8-25 15:09:26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563
核心提示:你局《关于成立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粤工商人字〔2014〕28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同意成立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发布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函〔2014〕164号
发布日期 2014-08-12 生效日期 2014-08-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408/t20140818_542232.html

省工商局:

  你局《关于成立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粤工商人字〔2014〕28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同意成立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2日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许瑞生  副省长

  副组长:赵 坤  省政府副秘书长

  卢炳辉  省工商局局长

  成 员:郑 轲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雄贵  省编办副主任

  钟 炜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陈康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巡视员、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凌 锋  省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工商局承担;改革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地区: 广东 
 标签: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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