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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保健食品电子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陕食药监办函〔2014〕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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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7-09 14:53:30  来源: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2656
核心提示:根据我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企业诚信、监管诚信及技术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科学监管,提高工作效率,省局开发了保健食品行政审批系统及电子监管系统。
发布单位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食药监办函〔2014〕223号
发布日期 2014-07-04 生效日期 2014-07-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xfda.gov.cn/sxfda/CL0009/b9731955-5d34-4ee0-b893-8859785ffadc.html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
 
  根据我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企业诚信、监管诚信及技术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科学监管,提高工作效率,省局开发了保健食品行政审批系统及电子监管系统。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行政审批系统已于4月上旬启动运行,目前运行状态良好。保健食品流通企业审批系统及电子监管系统已调试完成,决定在全省启动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健食品流通审批系统
 
  (一)明确审批程序
 
  省局按照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程序,审批系统初步设定了流通许可申报审查程序:企业申报→资料签收→任务科室资料审查→确认是否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任务科室审核→公示→主管局长签发→制证。请各市局对本地区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程序进行核实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于7月20日前报知省局保健品监管处,若程序与地区操作实际有出入,省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程序作出调整;上报程序确认情况的同时,请上报每一环节工作时限,以及本地区企业申报时需上传的附件资料项目名称。
 
  (二)落实工作人员
 
  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电子监管系统实施专人管理制度,即审批流程中每一个工作环节由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请各市局于7月20日前将工作流程中每一环节负责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局保健品监管处,省局将据此分配用户名和密码。
 
  二、电子监管系统
 
  保健食品电子监管系统主要用于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其中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档案、日常检查档案、监督抽验档案、违法违规档案和信用等级档案等五项监管档案的管理。该系统以电子档案数据为基础,对相对人进行日常监管检查。相对人的信用等级,由系统依相关标准进行自动评定,并将信用记录及评定结果在企业端以一对一形式自动发布,企业登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后,可对本企业的日常监管记录、信用等级等所有数据进行查询,包括违法企业的公示信息。同时,系统按区域对企业等级信用数据进行科学统计和分析,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对执法过程的管理形成执法档案;并依据数据形成应急公告,通过审核机制在省局公众网自动发布。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保健食品流通企业监管信息及时录入电子监管系统,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档案、日常检查监档案、监督抽验档案和行政处罚档案,坚持实行阳光操作,实现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公开,为实现企业信用评级和分级分类监管奠定基础。
 
  三、操作方法
 
  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网上申报审查,在省局门户网站“行政审批”栏目中,点击保健品监管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密码之后登录审批界面。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录入在省局门户网站“保健食品监管”栏目中登录。具体操作教程在省局门户网站下载。请各市认真组织学习。
 
  四、组织实施
 
  请各市局在辖区内尽快组织实施保健食品流通电子监管,8月1日—10月31日开展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网上申报审批试运行,11月1日起全面正式运行网上审批系统。同时,2014年12月31日前对已完成审批的流通企业补录并建立电子档案。各市局可暂时采用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时申报的办法,并加强企业培训,逐步向取消纸质文件申报过渡。
 
  请各市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信息录入,及时与省局保健品处沟通,确保下一步电子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朱勐彬
 
  联系电话:029-62288029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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