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市政府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珠海市招用外来劳动力分类管理办法》等7件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4日
附件
|
|||
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
|||
序号
|
文号
|
名称
|
|
1
|
珠府办函[2000]106号
|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收沙、石、土等矿产资源招(议)标价款的复函
|
|
2
|
珠府[1994]41号
|
颁发《珠海市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
|
3
|
珠府[2000]109号
|
珠海市招用外来劳动力分类管理办法
|
|
4
|
珠府[2006]143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
|
5
|
珠府办[2001]97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工作的补充通知
|
|
6
|
珠府[1996]50号
|
珠海市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实施办法
|
|
7
|
珠府[1991]45号
|
珠海市滩涂围垦开发管理试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