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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2014年种植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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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7-02 08:17:41  来源:南涧县农业局  浏览次数:1592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上级农业部门和县食安办关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指示和要求,结合南涧农产品生产实际,紧紧围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坚持一手抓监管执法,一手抓监测检验。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农业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领导,协调配合,扎实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ynagri.gov.cn/dl/nj/news5703/20140417/4786126.shtml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上级农业部门和县食安办关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指示和要求,结合南涧农产品生产实际,紧紧围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坚持一手抓监管执法,一手抓监测检验。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农业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领导,协调配合,扎实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总体目标
 
  围绕“确保全县不发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总体要求,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集镇农贸市场的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力度。特别要对有可能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苗头的要及时摸排,及早预防,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种植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重大问题。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治理整顿,遏制突出问题。一是明确种植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今年,要把县内经营农业投入品的单位和个体户、被省州县扶持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列为监管工作的重点;二是继续强化种植业产品整治。以蔬菜、水果、茶叶高毒农药问题为重点,强化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监督管理。严查、严打在种植环节用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使用农药,落实安全间隔期、生产记录制度。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应用;三是坚持不懈抓好水产品整治。以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为重点,加强重点水产养殖区域和饵料的安全监管,强化用药执法检查,认真清缴禁用药物,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深化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以春耕、秋种时期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制售假劣农资和禁用药物案件。深入贯彻《种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种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大种子市场监管。不断强化农药农膜、化肥市场监管。进一步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畅通农资经营渠道,确保农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责任单位:人事教育法规宣传股、农产品质量安全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植保植检站、县农机站、县农技推广中心、县茶叶站、县园艺经果站、县水产站)。
 
  (二)陆续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借现有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之机,深入开展茶叶标准园、药材标准园、果蔬标准园(县茶叶站、县农技推广中心、县植保植检站、县园艺经果站、农环站)。
 
  (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一是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基本内容,熟知各项条款,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全面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广泛宣传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和相关知识,加大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培训力度;三是强化主体意识。要加大对种植企业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人事教育法规宣传股、农产品质量安全股、市场信息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四)认真做好“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是优质农产品的名片,同时也是消费者选择安全食品的重要依据。今年,要在做好证后管理工作的同时,按照“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原则,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市场经营者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不断增加农产品品牌数量(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五)不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2014年,要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管理权、检查权和处罚权。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包装标识、场地管理生产记录等环节的执法监管工作,推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监测制度;督促农业投入品经销商建立种子、农药审查备案制度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鼓励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安全替代产品;督促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按照规定标准使用农药建立投入品使用档案,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责任单位:人事教育法规宣传股、农产品质量安全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植保植检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县农技推广中心)。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指导生产、依法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此,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监测制度,进一步加大监测范围,扩大监测品种。加强重大节日前对重点产品增加专项抽查频次,完善结果通报制度,做好加监测利用。抽检农产品750个以上,合格率在98%以上;检测站在做好检测数据保密工作的同时,要把每周16个样品的检查数据,形成月报连同每年的例行抽检书面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组办公室和农业局分管副局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七)努力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和执法体系建设。一是做好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的扫尾工作;二是健全执法检查体系,进一步理顺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善装备条件,配强执法人员,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结构合理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三是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攻关,引进推广高效低毒新型农药、无害化肥料和抗病新品种。及时有效地向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质量安全标准、安全消费知识等新型服务(责任单位、人事教育法规宣传股、农产品质量安全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植保植检站)。
 
  (八)认真做好外来入侵生物普查防控工作,确保我县生物安全(责任单位:农环站)
 
  (九)积极完成县食安委交办的相关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股)。
 
  三、相关要求
 
  (一)乡镇农业组要按照年南政办发[2012]182号文件之规定,尽快确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二)乡镇农业组和县级站所(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信息报送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于2014年2月18日前报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股。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既涉及法律法规,又涉及专业技术方面的诸多内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相关站要紧密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共同做好种植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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