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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呼图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呼县政办〔2014〕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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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7-01 15:53:55  来源: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069
核心提示:《呼图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呼县政办〔2014〕33号
发布日期 2014-03-2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htb.gov.cn/arc,182,27683.php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呼图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呼图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3〕1号)精神,以提高监管能力为重点,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二、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超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薛 涛     县委经济办主任
 
  于斌裕     县农业局局长
 
  全 东     县财政局局长
 
  叶 清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马 军     县林业局局长
 
  付学军     县水利局局长
 
  张宏江     县农管局局长
 
  萨拉木     县工商局局长
 
  耿  昱     县质监局局长
 
  李炳柱     县供销社主任
 
  金燕军     大丰镇镇长
 
  徐  杰     五工台镇镇长
 
  韩文基     园户村镇镇长
 
  蒋金军     二十里店镇长
 
  赛力克江   雀尔沟镇镇长
 
  玛合沙提   石梯子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于斌裕兼任。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在做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检等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检测室的规范化建设。
 
  1.明确各乡镇基本职责。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主要包括:区域内农民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及各项监管措施督促落实等任务。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要巡查检查,检查种植过程中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情况,督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要积极开展农产品快速检验检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指导并督促生产者执行产地准出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和抽样等工作。要加大技术服务,组织农业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和标准化操作规程。要加强应急处理,密切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信息,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依法快速处置。
 
  2.加强能力建设。各乡镇要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加大投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要合理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配备至少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员必须为正式工作人员,履行一线监管职责。要推行全员监管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乡镇农技员职责要求,乡镇农科站要做好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村级设立农产品安全监管员,负责本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及时向上级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信息。各乡镇2014年上半年要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落实1名专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人员,由县农业局开展业务指导和专项培训,下半年开始承担日常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二)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各乡镇要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岗位、检测岗位、服务要求,确保监管检测工作有岗、有职、有责。
 
  2.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乡镇及服务对象三方参与的考评机制,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工作量、工作实绩和农民满意度作为农技员的主要考核;对乡镇农产品监测工作实施量化考核,每年由县农业局下达检测任务,明确检测要求,对完成年度检测任务的乡镇,出台政策以奖代补。
 
  3.学习培训制度。县农业局要组织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学习培训活动;各乡镇要加强对辖区内主要农业生产主体的培训教育,提高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
 
  4.巡查检查制度。乡镇监管人员每月要定期对辖区内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进行巡查、检查和指导,并规范填写巡查记录;对辖区内上市的农产品要不定期开展监测,加大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主体的检查检测力度。
 
  5.报告汇报制度。要认真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上级处理权限的,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并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处置工作。
 
  6.奖励追责制度。要对长期扎根基层、成绩突出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而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食品安全保障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要统筹安排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农产品日常监管、宣传培训、检测室办公用品等需要。
 
  (二)加强业务培训。要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的培训,农业部门要每年对乡镇监管人员、检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监管、检测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三)完善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注重协调配合,要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日常检查、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涉农政策扶持联运机制,加快实施农产品“黑名单”制度,不断探索和完善各种监管机制,促进种植环节全程监管落实到位。要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在城区和乡镇开展监管监测、专项整治和农产品用标专项检查。
 地区: 新疆 
 标签: 工作方案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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