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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陕农业发〔201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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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6-30 10:57:05  来源:陕西省农业厅  浏览次数:744
核心提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特制定《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陕农业发〔2014〕31号
发布日期 2014-03-10 生效日期 2014-03-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xny.gov.cn/templet/sxny_gov_cn/showarticle.jsp?id=85375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特制定《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农业厅
 
  2014年3月10日
 
  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工作思路是:贯彻落实中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精神,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活动,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提升监测能力,强化风险防控,推行农业标准化,加快 “三品一标”发展,加强产地准出和追溯管理,实行绩效延伸考核,构建长效机制,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一)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活动,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推动地方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落实新增职能,厘清监管边界,细化监管任务,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执法力量。推动市县建立健全监管、执法、检测机构队伍,在畜牧行政单设的市县畜牧部门设立畜禽屠宰管理科或畜产品安全监管科。在乡镇按照“一乡一站”的原则,依托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健全村级监管员队伍。
 
  (三)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创建国家级监管示范县4个,省级监管示范县11个,每市创建市级监管示范县1-2个,树立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监管能力提升,监管经费保障,运行机制高效,监管成效显著的样板,探索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全程监管的新机制。
 
  (四)加强乡镇监管站运行管理。落实乡镇监管站建设指导意见,建立考核评价办法,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每市20%乡镇,全省200个乡镇监管站达到规范要求。制定村级监管员工作制度,加强村级监管员管理,确保监管延伸到田间地头和养殖场。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全程监管
 
  (五)加强农产品产地管理。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开展产地环境监测,支持开展整县环境评价,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为抓手,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安全生产区域划分,防止产地环境污染,保障农产品产地环境符合要求。
 
  (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源头监管和过程控制,继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在蔬菜、茶叶上非法使用高毒农药行为;在猕猴桃上使用膨大剂和果品使用违禁农药行为;集中力量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强化奶站和饲料监管,严厉打击滥用抗菌药和“瘦肉精”非法添加行为;着力查办和曝光一批制售假劣农资和禁用药物的大案要案,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
 
  (七)强化畜禽屠宰环节监管。要认真履行畜禽屠宰监管职责,强化畜禽屠宰定点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推行生产基地一对一监管制度。制定并实施生产基地一对一监管制度,落实监管单位和责任人。督促种植基地和养殖场科学合理使用农(兽)药,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记录和投入品使用档案等制度,加快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九)加强收贮运监管。落实新增职能要求,加强农产品收购、贮存、运输环节监管。结合监管示范县创建,探索建立收贮运经营主体备案制度,推动收贮运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建立健全收贮运管理制度和机制。
 
  (十)进一步扩大准出管理和追溯试点。依托各级监管队伍,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证明管理。在10个县、100个企业进行产地准出和追溯试点,加快建立“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溯”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十一)加强协作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农业系统内部协作配合,建立检打联动机制,及时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提升监测能力,加强风险防控
 
  (十二)加快检测能力建设。加强与项目管理部门协作,加大已下达投资计划的质检项目检查指导力度,完成2011年项目验收。组织专家现场指导,加快已建成的质检站开展计量认证和资质许可,尽快投入运行。制定检测资源整合意见,积极稳妥的推进农业部门内部检测资源整合,提高检验能力。鼓励社会检测资源开展检测工作。
 
  (十三)加大例行监测力度。建立省级监测计划,组织有资质的农产品质检机构,开展省级风险检测和监督抽检;推动市、县建立监测制度,建立补助机制,开展全面监测,平均每县定量检测不少于50个。全省定量检测样品数量不少于6000个,速测样品不少于30万个。
 
  (十四)加强风险防控。组织力量对菜、果、茶、肉、蛋、奶等六大品种进行风险预警分析;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组织专家定期分析会商;建立舆情监测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快速应对,及时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十五)开展检测技能大赛。以县(区)质检机构和乡镇监管站检测人员为重点,以种植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定量检测和速测为内容,逐级开展检验检测技能大赛活动。
 
  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十六)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制定生产技术规范、质量安全标准50项。组织农技人员及时将标准规范转化为简明操作手册和明白卡,推广100项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见效的标准化技术,引导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
 
  (十七)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继续巩固提高现有13个国家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县管理水平,促进园艺作物示范园、标准化养殖场,提高示范效果。推动全省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的产地和生产规模较大的“菜篮子”基地,建立质量内控体系,开展GAP认证,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
 
  (十八)强化“三品一标”认证及管理。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登记,稳步扩大认证规模。落实无公害农产品年检制度,加强证后监管和标识管理,确保获证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全年“三品一标”认证370个以上,其中无公害农产品318个,绿色食品25个、有机农产品20个,地理标志产品10个。推广无公害农产品标识1500万枚。
 
  五、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十九)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重点工作和亮点宣传,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社会氛围。省上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宣传不少于4次;各市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宣传不少于1次,在当地市级新闻媒体宣传不少于3次,各县区在市县媒体宣传不少于2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信息员,每月向省厅至少报送一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信息,遇重大问题随时报送。
 
  (二十)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大乡镇监管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基层监管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省上培训检测骨干不少于200人,乡镇监管骨干不少于200人,各市对县级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县级对重点生产基地、养殖场和村级监管员培训,对乡镇监管检测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乡镇监管站对村级监管员和辖区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合作社监管人员全面培训。开展“三品一标”管理人员和获证单位培训,省级培训市县认证人员150人,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200人以上,市级培训无公害内检员400人以上,县级对有效期内的无公害获证内检员开展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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