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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邮市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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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6-27 09:03:30  来源:江苏高邮农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950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做好今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特制定了《高邮市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
高邮市农业委员会
高邮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4-2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jsgy.agri.gov.cn/zwgk_show.asp?nid=590
各乡镇、市经济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城南经济新区社会事业局,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做好今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特制定了《高邮市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严格按照《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附:《高邮市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高邮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高邮市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全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在努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全年共定性监测各类农产品10702份,蔬菜农药残留总体平均合格率为99.1%,畜禽产品药物残留与违禁物监测合格率为100%;生鲜乳违禁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连续五年保持100%合格率。全年共新增三品总数107个,累计三品有效数达329个,“三品”基地面积99.3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93.4%。
 
  2014年是全面推进新一轮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农业部提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也是我市实现“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以量化绩效考核为抓手,以乡镇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监管专业化、管理信息化,创新监管举措,强化执法检查,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全面建立生产记录、产地准出等制度,新增“三品一标”产品30个,质量认证产品占食用农产品产量比达30%以上。大力推进监管专业化,加强乡镇监管员队伍建设,做到工作规范、监督到位。大力推进管理信息化,全面实行监管、检测联机联网,建立覆盖市、乡、村三级的监管信息网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强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分类举办种养企业(大户)、投入品经营、畜禽屠宰以及农产品收购、储存和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在报刊、电视和网络等媒体设立专栏,通过信息发布、专家解读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引导安全消费。
 
  (二)健全管理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制度,开展环境质量调查与监测,加大对污染地区的治理和修复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积极推进农资农技连锁经营,从源头把住投入品质量安全关。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培训、指导农业生产者按标生产,建立规范的生产记录,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范,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安全优质农产品。加快建立农产品包装标识、准出制度,强化与市场准入衔接,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产品坚决不允许上市。
 
  (三)加强执法检查,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围绕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开展拉网式检查,及时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实行“检打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三个“不放过”,即没有查清源头不放过,没有依法查处不放过,没有整改到位不放过,确保追溯查处率、整改率100%。
 
  (四)加强检验检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的力度,乡镇全面开展快速检测筛查,市级全面开展定量监测。适当增加监测范围和频次,加大重金属等风险监测批次和范围,准确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检测数据的预警分析,强化监测结果应用,科学指导农业生产,及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五)加强能力建设,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一是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人员、完善条件、落实经费、健全制度;要建立健全村级协管员队伍,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协管员劳务补贴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到田间地头。二是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依托扬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实行监管、检测联机联网,做到市、乡二级检测数据、监管动态、预警信息等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及时掌握各地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基层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严格绩效考核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市、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要建立“三定一考核”(定监管对象、定监管人员、定监管任务和年终绩效考核)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督察督办,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地区: 江苏 
 标签: 指导意见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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