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部门行政审批清理结果的通知》(雅府发[2013]40号),原由我局审批的2个行政审批项目,下放至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个行政审批项目是:1、《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批;2、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审批。为做好有关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上述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发证、换证、变更、数据汇总、公告和监督管理工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证书等载明的“发证机关”和“行政许可章”,调整为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批。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规范审批行为,完善配套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审批效率,做好工作衔接和监管工作。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