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感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现实需要,是提高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持续增效的重要途径,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必然选择。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和教育培训,加快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努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持续、深入推进,决定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双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要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进小组,并督促各村(社区)安排专人协助做好检疫、防疫执法、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形成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网络。
二、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
县农发局要会同县环保、国土等部门,制定和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农产品产地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档案,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空气、土壤和水环境监测,采取有效的农业生态环境净化措施,保证农产品产地环境符合要求。严格控制影响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各类污染源,严禁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工业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残留农药,及时清除、回收农用薄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方法,对不符合产地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区域进行修复和治理,确保产地安全,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确保投入品使用安全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快建立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和登记。通过市场准入管理,逐步限制、淘汰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品种,推广高效低残留品种。县农发局要会同双流工商局、双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投入品流通市场的监管,健全投入品进出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同时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的培训,确保农业投入品使用规范、监管有力。
四、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提高标准化生产程度
进一步完善原有的20余项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培训、指导业主和农户按规程进行种植养殖。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大力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确保2011年建成有机农业生产基地3万亩。通过“专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等形式,督促生产者严格按照“五统一”(统一品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包装、统一品牌销售)要求建设水果、蔬菜、粮油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县“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种植面积占全县农产品种植总面积的80%以上。严格执行生产记录制度,监督全县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引导和鼓励个体生产者和农户建立生产档案,严格生产过程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水平。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硬件设施,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争尽快形成定量检测能力;依托农业综合服务站,建立镇级农(兽)药残留检测室,并落实专人做好检测工作;鼓励和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合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落实检测人员实现产品自检,逐步形成县、镇、基地(市场)三级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例行检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产地管理、生产管理、检打联动和联防联控、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和黑名单通报、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按照统一规划、分区编码、数据共享、通查通识的原则,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数据库,逐步将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分期分批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通可追踪。同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设备,努力推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双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双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分工
二O一一年七月八日
附件1
双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甘立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晏智能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县台办主任
成 员:朱永忠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办主任
李晨之 县农发局局长
游成志 县监察局局长
谢正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家俊 双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漆贵全 县财政局局长
李 枫 双流工商局局长
余子游 双流质监局局长
黄 平 县环保局局长
刘志勇 县水务局局长
刘 伟 县商务局局长
王池海 县供销社主任
梁尤平 双流电视台台长
徐 建 双流新闻中心主任
王洪德 县农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发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晨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洪德同志兼任。
附件2
双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分工
县农发局:负责进入流通领域之前的农产品质量和初级农产品加工行为的监管;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对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负责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依法查处种植养殖环节的违法行为。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对外发布和媒体协调工作。
双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县财政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双流工商局:负责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牵头组织规范和查处无需前置许可、无证无照经营农产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发布流通领域农产品检测信息;查处流通领域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经营行为。
双流质监局:负责对以农产品为原料进行加工的企业生产环节的监管,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检验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产地环境的安全,严格控制影响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的各类污染源,加强对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工业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源的监管,保证农产品产地环境符合要求。
县水务局:负责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水产养殖环节渔药、鱼饲料等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实施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和水生动物病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对生产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生产的水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测;负责水产养殖用药安全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发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依法查处水产养殖生产中违法使用假冒伪劣渔药和禁用渔药、劣质饲料的行为。
县监察局:对各监督管理部门、各镇(街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县供销社:规范农资门店,禁止假冒伪劣投入品和禁用投入品流入市场。
县商务局: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的行业监督管理和生猪屠宰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双流电视台、双流新闻中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