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检验检测机构遴选评审结果的通知(沪食药监协〔2014〕379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检验检测机构遴选评审结果的通知(沪食药监协〔2014〕37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6-12 15:30:28  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01
核心提示:我局开展了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检验检测机构遴选工作。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并经2014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次局务会议审议,确定了下列单位可承担市局和各分局、浦东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检验检测任务(其中上海安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只承担区县分局的检测任务)。
发布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协〔2014〕379号
发布日期 2014-05-2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node3/node4/node2425/node2429/userobject1ai40544.html

各分局、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检验机构:

  日前,我局开展了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检验检测机构遴选工作。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并经2014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次局务会议审议,确定了下列单位可承担市局和各分局、浦东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检验检测任务(其中上海安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只承担区县分局的检测任务)。

  特此通知。

  附:   上海市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doc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6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