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4〕23号)各项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卫生厅组织制定了2014年河南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精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2014年河南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厅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程序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实施监督,推动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监督检查方案要求,切实强化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务求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汇总,及时报送总结
(一)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汇总监督检查结果,按时逐级上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向省卫生厅报告。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于5月12日前将负责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联系人员名单(附件5)报省卫生厅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处邮箱:hnswstjdc@163.com。在监督检查任务完成后,要认真审核,及时汇总,于2014年9月15日前将游泳场所监督检查结果、10月15日前将其它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汇总数据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版一并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相关业务科室。
(三)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和信息科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审核、汇总各地材料,撰写全省工作总结,登录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http://www.jdzx.net.cn,及时做好数据填报工作。2014年11月20日前,将全省工作总结和汇总数据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版一并报省卫生厅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处。
附件:1.2014年医疗卫生监督重点检查方案
2.2014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方案
3.2014年公共卫生监督重点检查方案
4.2014年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监督重点检查方案
5.2014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作联系人名单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