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的分工通知如下:
陈 波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机关、财政、金融、监察、编制、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税务、安全生产、旅游、信访、烟草、发展研究中心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王检养 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分管东莞对口帮扶韶关工作、招商引资和产业转移工作、莞韶工业园和芙蓉新区共建工作。
兰 茵 副市长,分管卫生和计生、民族宗教、科技、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物价、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监管、广播电视、妇女、儿童、外事、侨务、对台、档案、史志工作,联系红十字会工作。
李安平 副市长,分管公安、民政、司法、人民武装、法制、仲裁、老龄工作。
许志新 副市长,分管经济和信息化、环保、统计、开发区、外经贸、口岸、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协助分管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工作,联系工会工作。
艾学峰、张志才、邹永松、王青西同志的工作分工不变。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