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卫生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卫办〔2014〕19号)

卫生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卫办〔2014〕1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4-17 10:25:0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浏览次数:669
核心提示:根据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全区医改暨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广西实际,为做好全区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各项工作,我厅制定了2014年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发布文号 桂卫办〔2014〕19号
发布日期 2014-02-2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xws.gov.cn/zwgk/zhengwugongkai/2014/0304/4074.html
各市卫生局:
 
  根据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全区医改暨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广西实际,为做好全区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各项工作,我厅制定了2014年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2014年2月28日
 
  2014年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工作要点
 
  一、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系统建设
 
  (一)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做好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整合调研,提出资源整合意见。配合国家计划安排,推动自治区、市两级卫生监督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继续完善区、市、县(区)三级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网络建设,探索建立村级监督信息员队伍机制,筑牢卫生监督工作的网底。
 
  (二)开展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三)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评价机制,规范卫生监督协管行为。
 
  二、严格执法,做好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一)开展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及从业人员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自治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区直、三甲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二)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及消毒产品监督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卫生监督覆盖率100%。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监督覆盖率100%。中小学校卫生监督建档率达到90%以上。
 
  (三)完成国家和自治区卫生监督重点监督和抽检计划。用于医疗机构的灭菌剂、灭菌器械、皮肤黏膜消毒剂和抗(抑)菌制剂、饮水机、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活性炭和超滤膜滤芯、现制现售水设备、给水管材的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
 
  (四)加强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监督检查,保障血液安全。单采血浆站卫生监督覆盖率100%。
 
  (五)继续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建设,深化卫生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强化窗口规范化管理,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努力完成政务服务窗口各项业务。
 
  (六)加强宣传,及时报道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进展,提高社会对卫生工作的知晓和认同感。
 
  三、突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一)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积极探索医疗监督执法的综合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医疗秩序,解决非法行医问题。自治区卫生监督机构对14个市打击非法行医督查覆盖率100%、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各县(市、区)督查覆盖率100%。
 
  (二)加强医疗广告监测管理,查处违法医疗行为。
 
  (三)结合“美丽广西  清洁乡村”行动,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市政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100%。指导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农村学校自建设施供水、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监督检查,整治农村水厂水质消毒问题,强化学校水源卫生防护。
 
  (四)落实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条例》,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和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力度。认真贯彻执行“美丽广西  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覆盖率。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水质监测覆盖率100%。
 
  (五)开展传染病防治系列监督执法,以艾滋病、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医疗废物管理和消毒隔离为重点,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报告、实验室生物安全系列传染病监督检查,提高可免性疾病的预防接种率,防止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疾控机构、采供血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覆盖率100%。
 
  四、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建设
 
  (一)加强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加强“广西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的运行制度建设,在满足一定技术条件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探索成立“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XX中心”,明确工作职责、权力与义务,为当地政府加强食品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配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能力建设部署,按轻重缓急确定装备项目,确保自治区、市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三)继续完善覆盖到县、延伸到农村的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监测,完成全年2.5万份以上食品理化、微生物、放射性核素、食源性寄生虫和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及时掌握我区食品安全现状,为分析食品安全趋势,建立预测预警机制,了解现有监管措施效果,推动食品安全标准应用,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四)探索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探索监测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区域开展食源性疾病健康监测研究。
 
  (五)结合卫生监督执法联动工作,继续加强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控,推进60家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监测工作,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六)加快我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今年完成10项以上的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七)继续做好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及时了解广西食品安全企业和标准应用状况。
 
  (八)配合国家卫生与计生委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为标准应用和修订提供技术依据。
 
  五、加强稽查,规范卫生执法行为
 
  (一)开展重点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对群众举报投诉积极受理、认真调查,及时调查率、查实处理率及反馈率100%。
 
  (二)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将内部稽查与外部稽查、日常监督工作与监督系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和行风建设,提升服务品质,提高监管质量,杜绝职务犯罪。对下一级单位稽查覆盖率100%。有关监督员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三)推进卫生监督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展现监督队伍良好形象。社会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整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开展卫生执法案件、卫生许可案件评查,规范卫生执法行为。卫生行政处罚法律适用准确率达到100%。
 地区: 广西 
 标签: 工作要点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36) 法规动态 (2749)
法规解读 (2650) 其他法规 (511)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9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