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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吉安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奖补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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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3-31 08:16:48  来源:吉安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99
核心提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吉安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奖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吉安市人民政府
吉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府办发〔2012〕10号
发布日期 2012-05-0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吉安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奖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2012年吉安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奖补办法
 
  为推动我市优质商品蔬菜产业发展,丰富蔬菜市场,有效保障全市蔬菜供应,促进菜农增加收入,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标准
 
  1.新建常年性基地奖补。凡新建集中连片50亩以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通畅,排水良好,主导品种明显,严格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常年性商品蔬菜基地,每亩一次性奖补300元。
 
  2.新建常年性精细商品蔬菜基地奖补。凡新建集中连片20亩以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通畅,排水良好,且以芹菜、大蒜、莴苣、生菜、黄芽白、甘蓝、菠菜、苋菜、木耳菜、茼蒿、韭菜、油菜心、葱、大(小)白菜、莴苣叶、芥菜、香菜等精细蔬菜优、新主导品种为主,严格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的常年性精细商品蔬菜基地,每亩一次性奖补800元。
 
  第1项、第2项奖补为中心城区吉州区、青原区蔬菜基地奖补,并不重复计算。
 
  3.蔬菜标准园创建奖补。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吉安市蔬菜茶叶标准园创建实施方案》(吉市农字[2012]52号)文件要求,树好创建园地标牌,明确标示种植品种技术、创建目标、创建责任人等内容。通过集约项目、集成技术、集中投入,实现蔬菜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等“五化”目标。经验收达标每个奖补2.0万元。
 
  二、奖补程序
 
  1.申报。年初,由吉州、青原两区蔬菜主管部门将基地建设规划情况报市农业局备案;基地建成后,两区先自评,提出奖补意见向市农业局申报。
 
  2.考评。市农业局根据两区上报的基地建设规划和各县(市、区)蔬菜标准园创建情况,组织查看核实认定;蔬菜基地建成后,由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办根据两区的奖补申报和各县(市、区)蔬菜标准园创建情况进行实地验收,提出考评结果。
 
  3.奖补。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办依据两区政府上年度奖补到位情况和综合考评结果,提出奖补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三、其他
 
  今年市本级城郊商品蔬菜产业发展基金200万元,其中140万元用于两区蔬菜基地建设和全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奖补,60万元用于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奖励和技术培训、新品种引进、推广(含“菜篮子”工程重点调度县永丰县全面完成 “菜篮子”工程建设责任状目标奖励经费)。
 地区: 江西 
 标签: 蔬菜基地 菜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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