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1]133号)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1]13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3-20 09:42:59  来源: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1126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西安世园会期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厅决定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发布关于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发布单位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发布文号 陕农业办发[2011]133号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ncpzxzz.sxny.gov.cn/sites/ncpzxzz/Detail.aspx?StructID=403938
各设区农业(畜牧、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为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西安世园会期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厅决定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时间
 
  8月15日至8月25日,对各设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二、     督查组分工及督察方式
 
  1. 督查组组成及分工:本次督查由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以分片包干的方式进行,厅种植业处、厅政策法规处、省畜牧兽医局、驻厅监察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局分别成立由处级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督查组对各市(区)进行督查。具体分工如下:
 
  厅种植业处:渭南、铜川
 
  组长:马宝霞  厅种植业处副调研员
 
  成员:曹  玲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苏小记  省植保站副站长
 
  厅政策法规处|:宝鸡、咸阳
 
  组长:刘怀礼   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成员:陈亦兵  省饲料工业办公室
 
  姚树萍  省农药鉴检定所
 
  省畜牧兽医局:西安、商洛
 
  组长:樊凌翰  省畜牧局药政处处长
 
  成员:潘康锁  省畜牧局药政处
 
  张战利  省植保站
 
  驻厅监察室:安康、汉中
 
  组长:张五庆  监察室主任
 
  成员:王军敏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樊虎玲  省优农中心
 
  于福利  省农药鉴检定所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局:延安、榆林、杨凌
 
  组长:徐长林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朱育红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马红战  省优农中心
 
  蔡筱玲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2.  督查方式:本次督查采取听取地市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每市(区)随机抽查二个县(区)所辖的种植业基地、养殖场、农贸市场(或批发市场)、农资市场、兽药经营门店、饲料加工企业(销售门店)各1~3家。
 
  三、督查内容
 
  1. 督查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2. 督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
 
  3. 督查蔬菜农残专项整治的实施情况。
 
  4. 督查“瘦肉精”专项整治的实施情况。
 
  5. 督查三聚氰胺问题乳粉清查情况。
 
  6. 督查兽药专项整治情况。
 
  7. 督查假劣农资专项整治实施情况。
 
  8. 督查监督抽检、送检、“三品一标”认证和标志推广情况
 
  9. 督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10.督查制度建设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
 
  四、督查要求
 
  1. 各督查组要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安排,按期赴各地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与所检查地市联系确定,督查组要切实负起督查责任,严肃督查纪律,严防走过场。督查结束后,要向当地书面反馈意见。
 
  2. 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基层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于发现的农产品安全违法案件及时通报当地相关部门并报省农业厅。
 
  3. 各督查组要根据督查情况,认真填写督查统计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督查结束后,各成员单位与8月25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将督查情况报告和督查统计表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8月26日各督查组汇报督查情况。
 
  4. 各设区市农业局和督查组各确定一名督查工作联络员,于8月10日前将名单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附件:1、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督查表
 
  2、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意见反馈表
 
  3、问卷调查表
 
  联系人:蔡筱玲
 
  电  话:029-87349060
 
  传  真:029-87349060
 
  E-mail:ncpzl@vip.163.com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3)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0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