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法定职责。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相关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要带头组织力量,深入生产基地和市场,组织开展检查。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牵头做好本级监管工作,相关职能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投入品监管,净化农业生产源头
农业投入品质量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双节期间,各地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要以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和企业为重点,对主要农业投入品组织开展一次质量抽检行动,同时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用的投入品也要加强监管。对于有问题的投入品,要会同有关部门彻查源头,加大查处力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生产环节监管,进一步规范种养殖行为
加大宣传培训及标准化生产指导力度,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于违规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指导,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的种养殖行为。
四、严格准出准入,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各地要积极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特别要加强对“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准出、准入条件的农产品,要严禁上市销售。农产品产地要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确保入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五、切实加强监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双节期间,农产品消费量增加,各地要加大监测力度,对重点产品加强监测。积极配合第三次例行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暴露出的问题,要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建立检打联动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完善应急机制,做好突发事件防控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防范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双节期间,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及时报告,积极引导舆论,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