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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加强食品药品稽查执法的紧急通知(闽食药监稽电〔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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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3-14 03:30:19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37
核心提示: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稽查部门正面临监管体制调整、人员划转、队伍整合等复杂局面。为更好地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体制新、职能新、机构新、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问题,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全省食品药品市场安全有序,现发布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加强食品药品稽查执法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闽食药监稽电〔2014〕3号
发布日期 2014-03-1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前,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稽查部门正面临监管体制调整、人员划转、队伍整合等复杂局面。为更好地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体制新、职能新、机构新、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问题,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全省食品药品市场安全有序,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机构改革期间稽查执法办案。在机构改革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稽查执法部门要紧紧围绕全省2014年开展的食品打“两非”治源头专项整治、“三品一械”清网专项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密组织,严格执法,重拳打击,坚决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要把查办案件作为衡量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成效最重要的标准,要在案件数量、案件类型、案件质量以及处罚力度上狠下工夫,保持稽查执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在机构改革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是切实强化机构改革期间稽查队伍建设。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机构改革期间,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稽查执法队伍的建设,着力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构建一支能打胜仗的稽查队伍体系,确保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稽查执法队伍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努力保障在机构改革期间全省食品药品市场的安全稳定。要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3〕52号)精神,科学配置食品药品稽查执法队伍,切实加强稽查执法力量。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食品药品稽查执法队伍。
 
  三是谋划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工作新思路。各设区市局要准确把握稽查工作的职能定位,厘清日常监督和稽查执法的关系。在食品药品部门内部,业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能够规范,能够纠正的,由业务科(处)室依职责处理。在日常监督中发现涉及违法案件的,业务科(处)室应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国家总局稽查局已经与涉及食品药品日常监管的7个业务司建立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各自的监管范围、工作职责。各地稽查部门可以借鉴这种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还要厘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治标”和“治本”的关系。严格办案制度、严守办案程序、严肃办案纪律,转变传统稽查工作思路和方法,引导企业承担首负责任。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0日
 地区: 福建 
 标签: 稽查 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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