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前,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稽查部门正面临监管体制调整、人员划转、队伍整合等复杂局面。为更好地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体制新、职能新、机构新、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问题,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全省食品药品市场安全有序,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机构改革期间稽查执法办案。在机构改革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稽查执法部门要紧紧围绕全省2014年开展的食品打“两非”治源头专项整治、“三品一械”清网专项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密组织,严格执法,重拳打击,坚决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要把查办案件作为衡量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成效最重要的标准,要在案件数量、案件类型、案件质量以及处罚力度上狠下工夫,保持稽查执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在机构改革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是切实强化机构改革期间稽查队伍建设。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机构改革期间,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稽查执法队伍的建设,着力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构建一支能打胜仗的稽查队伍体系,确保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稽查执法队伍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努力保障在机构改革期间全省食品药品市场的安全稳定。要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3〕52号)精神,科学配置食品药品稽查执法队伍,切实加强稽查执法力量。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食品药品稽查执法队伍。
三是谋划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工作新思路。各设区市局要准确把握稽查工作的职能定位,厘清日常监督和稽查执法的关系。在食品药品部门内部,业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能够规范,能够纠正的,由业务科(处)室依职责处理。在日常监督中发现涉及违法案件的,业务科(处)室应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国家总局稽查局已经与涉及食品药品日常监管的7个业务司建立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各自的监管范围、工作职责。各地稽查部门可以借鉴这种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还要厘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治标”和“治本”的关系。严格办案制度、严守办案程序、严肃办案纪律,转变传统稽查工作思路和方法,引导企业承担首负责任。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