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建局整合了原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职责;增加了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等职责;加强了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等职责;界定了与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厅、水产局等10个部门的职责分工。
新组建局内设机构15个,与原来相比增加5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处、法制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消费处、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处、注册管理处(中药民族药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稽查局、科技标准和信息化处、新闻宣传处、人事教育处、规划财务处,另设机关党委、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