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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和总结工作的通知(甘农牧质便[201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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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3-10 11:33:09  来源:甘肃省农牧厅  浏览次数:447
核心提示:为确保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和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3]56号)要求,甘肃省农牧厅现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和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甘肃省农牧厅
甘肃省农牧厅
发布文号 甘农牧质便[2013]60号
发布日期 2013-11-1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sny.gov.cn/tzgg/xztz/2013/11/13/1384328714907.html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畜牧)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和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3]5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的主要内容
 
  (一)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等6个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和主要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贯彻落实情况;投诉受理和大案要案查处情况。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五)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明年开展整治工作的思路。
 
  二、开展自查和督查
 
  各地、各专项整治牵头处室和单位要围绕《专项整治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对全年的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梳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处理。省厅将在11月下旬,结合各地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重点的开展督导检查,农业部也要对各地的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各地要对专项整治材料认真进行整理和归档,以备查阅。
 
  三、认真提炼,全面总结
 
  各地、各专项整治牵头处室和单位要在自查基础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明年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总结材料。同时要做好数据统计工作,认真填报《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对涉及立案查处和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附简要的说明,对典型案例,要附比较详细的典型案件材料。
 
  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地、各专项整治牵头处室和单位请于2013年11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截至2013年11月底的统计表及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报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沈彩红
 
  联系电话:0931-8179183(兼传真) 8730753
 
  E-mail:gnmzjc@163.com
 
 
  甘肃省农牧厅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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