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13〕68号)精神,文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设立经济开发区、天福、环山、龙山、文登营、大水泊、高村、张家产、泽库、侯家、宋村、泽头、小观、葛家、米山、界石16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文编〔2013〕53号),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承担本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每所核定编制5名。埠口港区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由张家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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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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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暂无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http://www.wendengfda.gov.cn/wenzhang.asp?ID=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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