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通知

关于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3-10 11:17:23  来源:文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55
核心提示:文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设立经济开发区、天福、环山、龙山、文登营、大水泊、高村、张家产、泽库、侯家、宋村、泽头、小观、葛家、米山、界石16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文编〔2013〕53号),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承担本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每所核定编制5名。埠口港区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由张家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承担。
发布单位
文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wendengfda.gov.cn/wenzhang.asp?ID=769
   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13〕68号)精神,文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设立经济开发区、天福、环山、龙山、文登营、大水泊、高村、张家产、泽库、侯家、宋村、泽头、小观、葛家、米山、界石16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文编〔2013〕53号),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承担本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每所核定编制5名。埠口港区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由张家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承担。
 
  文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区: 山东 
 标签: 行政执法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3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