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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1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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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2-28 14:18:34  来源: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556
核心提示: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2号)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南委〔2010〕70号),设立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南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正处级。
发布单位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南政办〔2012〕53号
发布日期 2012-03-3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np.gov.cn/xxgk/ztzl/sdfa/4949184.shtml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2号)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南委〔2010〕70号),设立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南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职责。
 
  (二)划入原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责。
 
  (三)划入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四)划出协助市政府做好上级政府及部门等重要宾客的接待工作职责。
 
  (五)增加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六)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职责。强化政府公共机构节能、政务督查、政务信息化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委、办、局发送市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和省政府领导同志、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驻延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支前工作。做好部队各类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维稳保安、经济建设等行动的支前保障工作。
 
  (六)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市直单位工作会议的审核,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及归口单位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市政府机关的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和监督。
 
  (十一)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编制与管理工作,市政府住宅小区的管理与服务;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二)负责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全市金融工作和企业上市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与支持;分析全市金融工作动态,建立地方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16个机构:
 
  (一)秘书一科
 
  负责农村、农业、畜牧水产、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文电、会议办理和工作联系。
 
  (二)秘书二科
 
  负责发展改革、重点工程、交通建设、高速公路、国有资产、金融保险和人事、编制等方面的文电、会议办理和工作联系。
 
  (三)秘书三科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应急管理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文电、会议办理和工作联系。
 
  (四)秘书四科
 
  负责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民族宗教、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口计生、文物档案和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文电、会议办理和工作联系。
 
  (五)秘书五科
 
  负责工业生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经济协作、山海协作、对口支援、外经外事、检验检疫、质监、海关、电力、 邮政、通讯、统计、对台等方面的文电、会议办理和工作联系。
 
  (六)秘书六科
 
  负责民政、财政、审计、工商、税务、商贸、流通、物价、旅游、老区、老龄、慈善、残联、药监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文电、会议办理和工作联系。
 
  (七)秘书七科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人民防空、驻外机构、铁路建设、监察纠风、绩效管理、创业竞赛、武夷新区管委会等方面的文电、会议办理和工作联系。
 
  (八)人秘科
 
  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建立健全机关规章制度;负责承办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等会务工作和常务会议的议题收集;负责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日常活动的协调、安排,编制领导活动计划;负责办公室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外事工作;负责市政府党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鉴的管理和使用;协助安排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负责办公室室务会议的准备、记录工作;负责本办工资管理、经费管理等财务工作。
 
  (九)综合科
 
  负责市政府有关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市政府新闻发布和有关新闻报道的文稿准备;负责做好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记录、纪要工作;负责市长交办有关重要事项的前期协调,市长文字材料的整理、编辑和归档工作;根据市长指示,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负责编写本市每月的《政务要事》;选编供市政府领导同志参阅材料。
 
  (十)文电科
 
  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日常公文处理,指导全市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档案、电子公文库的管理;负责机要通信、机要文件交换和公文交换平台的管理;负责文电收发、登记、分办、催办、清退、归档等工作;承担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直属单位报送市政府或办公室的文电;负责市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的会议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编辑《政府公报》。
 
  (十一)信息科
 
  负责制定、实施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编发《闽北要讯》等信息刊物,组织开展专题信息调研,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信息服务;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和完成信息约稿任务;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等工作。
 
  (十二)行政后勤科(公车管理科)
 
  负责本办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配置,做好本办资产管理;负责市政府机关大楼安全保卫和卫生保洁等工作,指导文印、会务、物业管理、车队等后勤保障服务;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定编、配备、调剂、回收处理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对原建阳行署大院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市政府机关的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市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干部周转用房的配备和调剂;编辑《机关后勤工作》简报。
 
  (十三)支前工作科
 
  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战备物质的储备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支前动员物资潜力统计调查和数据库的建设管理;承担军民共建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部队后勤供应保障工作,帮助支持驻延部队做好生产、生活项目建设。
 
  (十四)金融协调科
 
  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府融资工作,协调和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研究拟定地方金融业发展计划,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推动市本级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行业综合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发展,配合有关监管部门维护金融秩序,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十五)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
 
  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上级领导和市政府领导对值班信息的批示;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网络建设,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市长热线电话接听和市长信箱的答复工作;编发《值班信息》和《舆情信息摘编》。
 
  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牵头做好突发事件前期处置与救援等工作,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等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应急保障和风险排查等工作;指导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平台建设,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十六)市政府督查室(创业办)
 
  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省政府领导和市长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负责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反馈和总结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事项督查工作,编发《闽北政务督查》;负责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负责创业竞赛工作进展情况的落实工作。
 
  党委办公室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设置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老干部工作科
 
  负责本办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60名(含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行政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党委书记(或专职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党办主任1名,老干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另行规定。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南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南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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