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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振兴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朔政发〔201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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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2-26 13:33:26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629
核心提示:畜牧业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明确了今后5年我省振兴畜牧业、努力实现农民收入翻番的奋斗目标,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畜牧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加快振兴我市畜牧业发展,根据《意见》精神,朔州市人民政府现提出关于振兴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单位
朔州市人民政府
朔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朔政发〔2012〕82号
发布日期 2012-12-0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huozhou.gov.cn/n16/n1085/n1730/n1820/3831445.html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畜牧业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振兴畜牧业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今后5年我省振兴畜牧业、努力实现农民收入翻番的奋斗目标,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畜牧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加快振兴我市畜牧业发展,根据《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充分认识振兴畜牧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立足市情,坚定不移地实施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战略,不断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全市畜牧业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畜牧业产值逐年增长,生产方式加快转变,产业化水平稳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对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市畜牧业仍处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型过渡期,优势产业集聚度不高、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强、市场开发不充分、服务和监管执法体系相对滞后的问题依然突出,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翻番的历史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振兴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性,把振兴畜牧业放在重中之重,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快建设全国知名的生态畜牧基地步伐,继续在“四化一体东部新区”和打造新基地、拓展新优势、建设新朔州以及建设自然、生态、现代、宜居的幸福新城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振兴山西畜牧业计划和新一轮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机遇,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建设畜牧产业大草场、大牧场、大龙头、大物流、大体系、大品牌为重点,积极构建种植、养殖、加工、流通一体化现代畜牧产业体系,努力打造全省生态畜牧示范市、全国知名的生态畜牧基地、京津地区优质畜产品供应基地。
 
  (二)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年产鲜奶100万吨、年出栏肥羔羊300万只、年出栏生猪100万头。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以上,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畜牧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实现畜牧业产值和农民人均牧业纯收入翻番。
 
  三.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健康养殖,提升畜牧业集聚效应
 
  (一)着力打造“奶牛、肥羔羊和生猪三大产业化”板块。按照巩固提升奶牛、突出发展肉羊和弥补生猪短板的思路,以建设现代化、生态化养殖园区(场)为载体,着力打造奶牛、肥羔羊和生猪三大产业化经济板块,快速推进现代生态畜牧业的发展进程。重点在朔城区、山阴县、应县、怀仁县的七个万头奶牛养殖乡镇,发展现代生态型奶牛场。到“十二五”末,奶牛存栏达到25万头,建设成为华北地区现代化的奶源基地。在平鲁区和右玉县肉羊繁育区、怀仁县和应县交界处的10个乡镇肉羊育肥区,打造年出栏300万只育肥羊基地,建设成为华北地区最大的肥羔羊生产基地。积极引进中粮、正大等企业集团,打造年出栏100万头生猪生产基地。
 
  (二)大力实施“千园万场”规模健康养殖工程。按照大牧场、大园区的现代畜牧业建设思路,以“千园万场”规模健康养殖工程为抓手,全面完成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转型跨越,逐步形成集养殖小区、大牧场、大园区并存的现代畜牧业新格局,促进奶牛、肥羔羊、生猪三大优势产业尽快形成板块。
 
  1.现代化牧场建设工程。到“十二五”末,建成和完善新型现代化奶牛场350个、生态型肉羊繁育园区200个、标准化肉羊育肥园区200个、大型标准化生猪园区15个。
 
  2.传统奶牛业改造提升工程。利用三年时间,采取信贷支持和市、县两级财政贴息的政策,全面完成奶牛规模场(园区)整合散养户奶牛工作。2012年整合1万头,2013年整合2万头,2014年整合2万头。
 
  3.现代生态型养殖建设工程。积极推广畜—饲—沼—蔬(果、花卉)循环养殖模式,建设生态环保奶牛、生猪、肉鸡和蛋鸡小区,强化生态环保和资源利用,发展畜牧循环经济。
 
  四.加快优质牧草基地建设,夯实生态畜牧业发展基础
 
  (一)实施牧草种植专业村和大草场计划。开发利用盐碱地、移民搬迁地、四荒地和部分耕地,实施牧草种植专业村和大草场计划,建设“百万亩生态草业工程”。牧草种植专业村分三个阶段进行。
 
  1.2012年—2013年,启动实施阶段。每县区建设1个牧草种植专业示范村,每村种植优质牧草5000亩以上。
 
  2.2014年—2015年,深入推进阶段。全市建设牧草种植专业村70个,每村种植优质牧草3000亩以上。
 
  3.全面推广阶段。在奶牛和肉羊养殖集中村和场区,全面推广实施牧草种植计划。
 
  重点在集中连片的盐碱地、移民搬迁地、四荒地实施万亩大草场计划,每县区选择3—5个片,全市总面积达到100万亩,呈现北欧风情现代生态畜牧业景象。同时在平鲁区双碾乡建设一个5万亩草地,推行种草养畜、划区轮牧示范。
 
  (二)推进草地确权承包到户工作。各县区选择草地资源好、群众积极性高的一个乡镇进行草地确权承包到户试点工作。在对试点乡的天然草地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的基础上,由县区畜牧部门发放草地使用许可证,在乡镇政府监督下,村委会对集体所有的草地实施承包。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争取从今年开始,利用2—3年时间完成我市草地确权承包到户工作。
 
  (三)开展牧草新品种栽培试验。各县区要积极引进牧草新品种,进行栽培试验,探索适合我市畜牧业发展需要的饲草新品种。
 
  (四)加强牧草种植使用的宣传。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深入村、户、田间地头,宣传优质牧草在畜牧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改变群众在牧草种植方面的传统观念,真正实现粮经二元结构向粮、经、草三元结构的转变。
 
  五.培植壮大畜牧龙头企业,推动畜牧产业化进程
 
  (一)推进畜产品龙头企业建设。按照工业化的理念,以培养壮大畜牧龙头企业为重点,通过招商引资、融资上市、改造升级等举措,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行业领先的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古城、雅士利等企业创建国际型龙头企业,鼓励支持古城集团上市融资;培育山阴天鹏、怀仁南小寨等一批肉类屠宰加工企业打造大品牌;推进怀仁华北皮革城、应县森泰600万张皮革加工厂达产达效。积极组织各类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跨省、市的大型农特产品展销会、交易会和外出学习、考察、招商引资。扩大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做强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大品牌。
 
  (二)构建养殖与加工利益联结机制。养殖业与加工业的利益联结,是实现畜牧产业化的重要环节。要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参与大牧场建设,鼓励大型牧场参股龙头企业,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发展订单畜牧业,特别是要在奶业首先取得突破,利用3—5年时间,完成订单奶业工作。建设好奶联社和肉羊联社,促进养殖企业联合发展,形成整体合力,提高自身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三)培育畜牧业物流体系。积极建设一批服务质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物流企业,努力构建覆盖晋陕蒙冀、面向京津地区、融入环渤海经济圈的供求信息系统和现代交易系统。鼓励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到京津等大中城市,采取产销直挂、连锁经营、期货贸易等方式,拓宽畜产品流通渠道。
 
  六.加强畜牧兽医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加强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要建立基层畜牧兽医人员随缺随补的长效机制和严格的考核管理办法。今年要完成乡镇畜牧兽医人员的补充工作,要制定严格的选拔标准,确保新增人员思想端正、业务熟练、热爱畜牧事业。今后每三年要对缺编人员进行一次补充,彻底解决防疫人员只退不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存在安全风险的问题。同时,要对基层畜牧兽医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不称职人员要给与相应处罚。要适当提高村级防疫员劳务补贴,补贴标准不得低于每月200元,并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劳动保障问题,确保村级防疫人员能够安心、稳定、有效地开展防疫工作。
 
  (二)加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在抓好国家规定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五种疫病强制免疫的同时,还要把布病、羊痘、羊肠毒血症、狂犬病等多发病纳入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加以净化,有效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人畜安全。要建立动物注苗应激反应死亡补偿基金,按照市级不少于100万元、县级不少于50万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保证动物疫病免疫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动物检疫力度,确保应检必检,有宰必检,进一步规范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监管。
 
  (三)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感,尽快建立完善的市、县、乡三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执法和检测能力。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机构建设,确保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设备“五到位”,充分行使饲料、兽药、生鲜乳及其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违禁添加物的检测监管职能。特别是开发区要立即组建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机构,弥补长期以来的工作空白。深入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1号文件和农业部、省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和要求,建立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机构,要依托乡镇现有动物疫病防控机构,通过加挂牌子、赋予职能、充实人员的方式于年底前建设完成。每个乡镇至少要有2—3名专业技术人员、2—3套速测仪器、1间检测用房以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对编制不足的,可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引进大中专毕业生,人员支出和工作经费要依法统一纳入公共财政年度预算,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四)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今年各县区必须完成乡镇基层畜牧兽医人员补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任务。
 
  七.强化科技推广和培训,增强畜牧业发展支撑能力
 
  (一)实施科技兴牧战略。要建立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以畜牧技术推广部门为主体的畜牧科技合作推广机制,引进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循环、舍饲养殖、饲料资源开发等关键技术,提升畜牧业的核心竞争力。近期要搞好应县和中国农大、雁门关区生态畜牧专家组就培育肉羊新品种、特色羊肉开发的合作,打造“雁门羔羊”名品。
 
  (二)加大畜牧科技培训力度。聘任省内外知名专家,搭建现代生态畜牧建设咨询服务中心,实施定期培训计划。充分发挥朔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学和科研优势,组织规模场区业务骨干、农民专业户和村级防疫员到校集中授课培训,着力提高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和畜牧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积极推进校企对接,开展科技下乡活动,指导畜牧业生产实践,确保先进技术到户到场,解决畜牧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为振兴畜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八.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市县都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好规划指导、政策落实、协调服务职责,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重大工程项目和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和工作如期完成。
 
  (二)加强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政策,将畜禽规模养殖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放宽用地审批,及时办理养殖用地手续。对引进外来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提供水、电、路“三通”等优惠条件。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市、县两级财政要在原有扶持畜牧业发展资金的基础上,继续增加资金投入。“十二五”期间,全市畜牧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年均增长要达到20%以上,采取直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吸引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继续推行标准化养殖园区小区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奖补标准。实行多年生牧草种植引导性补贴,各县区根据财力可给予政策性补贴,市里对集中连片万亩以上的苜蓿基地进行奖励性补贴,引导各县区逐步进入国家牧草开发种植项目区。同时,各县区要整合农机补贴项目和京津风沙源项目的资金,对小型牧草收获加工机械予以补贴。二是以财政贴息为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生产、加工、流通的贷款。奶牛养殖大县率先实行购置奶牛贴息政策,对整合散户和购置奶牛的规模养殖场(区)给予贴息贷款。市里对千头以上大型奶牛养殖场购牛贷款给予奖励性贴息。三是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资,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畜牧业,对于煤电企业或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来朔投资畜牧业,执行现有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搭建平台,创优环境,加强合作,借势借力加快畜牧业发展。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7日
 地区: 山西 
 标签: 农业 畜牧 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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