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本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沪奉府(2013)104号)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本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沪奉府(2013)10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1-24 16:56:35  来源: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678
核心提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现就改革完善本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提出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沪奉府(2013)104号
发布日期 2013-12-0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fengxian.gov.cn/shfx/GovInfoPub/ShowInfo.aspx?InfoID=77534952-27a9-4c9b-8606-40a93fa762e6&CategoryNum=001002001&DeptCode=001更多相关信息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相关信息汇总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奉浦社区、金海社区,区政府各部门: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础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3〕32号)精神,现就改革完善本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中心,以强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为落脚点,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加快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巩固提高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成效,确保奉贤食品药品安全有序可控。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一高效原则。将区质监局、工商奉贤分局、食药监奉贤分局的食品监管职责、机构和人员力量进行整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的统一监管,有效落实监管责任;二是坚持上下联动原则。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从实际出发,做好“三定”方案,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同步建立健全镇、社区层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全区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三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以推进社会共治为前提,既要确保面上体制改革平稳,又要不断强化食安委成员单位和部门的协同合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衔接,统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二、调整完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一)调整完善区级层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1.整合监管职能。将工商奉贤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区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含食品添加剂)、化妆品生产许可等职责划入食药监奉贤分局;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职责仍由区质监局负责;食药监奉贤分局现行垂直管理体制不变。保留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仍由食药监奉贤分局承担,食药监奉贤分局加挂区食安办牌子。调整后,区食药监分局(区食安办)负责本区食品药品的集中统一监管,进一步强化综合协调职责。
 
  2.整合监管机构。将工商奉贤分局内设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区质监局内设的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整建制划入食药监分局。工商奉贤分局机关、区质监局机关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划入食药监奉贤分局。
 
  3.整合执法队伍。将区质监局所属的食品生产监督所整建制划入食药监奉贤分局,与食药监奉贤分局所属食品药品监督所整合,组建区食药监奉贤分局执法大队,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统一承担本区域的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
 
  新组建的食药监奉贤分局,由工商奉贤分局划入公务员23人左右,区质监局划入公务员3人左右、参公人员14人左右。
 
  (二)建立完善镇、社区层面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1.健全基层监管体系。按照沪委办发〔2013〕32号文要求精神,本区将设置镇、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0个,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派出机构,承担区域食品药品流通市场监管执法等工作。
 
  2.整合监督执法队伍。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转要求,将工商所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部分人员力量、区食品药品监督所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部分人员力量整合后,建立镇、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从工商所划转的人员继续保留公务员身份。各基层所约配10人左右执法人员,并按照区域规模予以配备。考虑到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适当充实镇、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监管力量,区政府为各镇、社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增配文职人员若干人,各镇、社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协管员若干名。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广量大的需要,区政府为10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配置执法车辆(沪C牌照)1辆(一次性补贴100万);由各镇、社区增配执法车辆(沪C牌照)1辆。各镇、社区解决办公用房300—500平方米,为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可控率提供必要保障。
 
  三、加强区、镇食安委、食安办综合协调机构建设
 
  保留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原区食安委19家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增加区旅游局、区科委、区大联动中心。区、镇、社区、开发区食安办是区域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要求,以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群防群控、牵头组织等作用,从严整治查处食品安全事件,将食品安全纳入大联动、大联勤,完善发现机制。强化区、镇、社区、开发区食安办人员配置和责任落实,强化村(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完善基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属地守责、考核检查、宣传教育、指导培训等工作机制。要加强社会共治,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巡访团队伍的社会力量作用。
 
  四、建立奉贤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按照国务院和市委文件要求,根据食品药品监管的民生需求和奉贤产业发展特点,优化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奉贤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人员编制约50人,仪器设备资金需3000万左右,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划拨落实;检测中心用房不少于5000平方米,由区政府解决。核定检测参数为300个,力争在2015年启用。检测中心主要承担本区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四品一械”的监督抽检,承担食品药品相关产品的强制检验职责,承担本区的地产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检测。以防范地区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为民生健康安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政府有效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形成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五、有序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区编办、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机管局、工商奉贤分局、区质监局、食药监奉贤分局、镇、社区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统筹推进本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及镇、社区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快推进步伐。本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于2013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及镇、社区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协作,切实抓好落实。改革过渡期间,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和药品监管责任仍由原部门系统承担,并按照年初既定部署,积极履职,求真务实抓好落实。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纪律,做好机构调整和人、财、物划转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执法不松、秩序不乱,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和工作正常运转。
 
  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民生改善,责任重大,影响深远。各有关部门、镇、社区要以本次体制改革为契机,强化部门配合,整合监管力量。区、镇二级政府要全面落实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抓好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完善区域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各监管部门要履职尽责,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巩固提高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成效,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营造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努力将本区建设成为上海食品药品最安全的地区之一。
 
  附件:奉贤区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3年12月2日
 
  附件:
 
  奉贤区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庄木弟         区人民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吴召忠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盛梅娟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副主任
 
  李瑞忠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沛萍         食药监奉贤分局局长
 
  成  员:    姚朝晖         区监察局局长
 
  胡恩同         区发改委副主任(主持工作)
 
  吴雅奎         区人社局局长
 
  施新官         区财政局局长
 
  吴四军         区农委主任
 
  陈纪忠         区机管局局长
 
  江明毅         工商奉贤分局局长
 
  马金舟         区质监局局长
 
  徐正文         南桥镇镇长
 
  程晓峰         奉城镇镇长
 
  王  震         四团镇镇长
 
  鲁  瑛         柘林镇镇长
 
  蒋祎青         庄行镇镇长
 
  宗全林         金汇镇镇长
 
  潘  军         青村镇镇长
 
  顾雷钟         海湾镇镇长
 
  王少峰         奉浦社区办事处主任
 
  卫连清         金海社区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药监奉贤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沛萍兼任。
 地区: 上海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47)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54)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58)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1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