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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永政发〔201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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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2-31 13:55:33  来源:永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89
核心提示:为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区位优势明显的优势,做大做强蔬菜产业,结合我市实际,永州市人民政府现发布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单位
永州市人民政府
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永政发〔2012〕25号
发布日期 2012-10-0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湘政发〔2010〕31号)精神,为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区位优势明显的优势,做大做强蔬菜产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思路,确定蔬菜产业发展目标
 
  1、发展思路。根据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遵循自然、市场和产业发展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高效管理为动力,按照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园艺化种植的模式,大力发展城镇专业蔬菜基地和名优特色蔬菜、反季节蔬菜基地,加强蔬菜产品深加工,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要。
 
  2、发展目标。通过3年的努力,将我市蔬菜产业打造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农民致富的重要渠道,粤港澳蔬菜产品的重要供应地。到2015年,全市建成外销蔬菜生产基地50万亩、反季节蔬菜生产基地10万亩、城镇专业蔬菜生产基地5万亩、蔬菜博览园0.5万亩。全市年度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50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450万吨,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加工蔬菜40万吨,蔬菜加工增值6亿元,安置劳动力35万人,实现菜农人均纯收入1.4万元。
 
  二、突出基地建设,提升蔬菜保障供给能力
 
  3、优化区域布局。重点建设以道县、江华、江永、新田、蓝山、宁远、祁阳、东安等地为主的50万亩外销蔬菜基地,重点发展把截萝卜、早熟辣椒、夏阳白、珍珠辣椒、紫长茄、香型莴笋、香芋、香姜、大白苦瓜、三味辣椒、红菜苔、小金瓜、胡萝卜、黄花菜、紫皮大蒜等地方特色蔬菜品牌;以双牌、江华等高海拔地区为主的10万亩反季节商品蔬菜基地,重点发展豆角、番茄、大白菜、大青椒、竹笋、黑木耳、山野菜等无公害高档礼品型蔬菜;以中心城区和城镇为主的5万亩专业蔬菜基地,重点发展四季鲜销精细设施蔬菜。
 
  4、扩大基地规模。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支持和发展各类蔬菜合作社和经纪人队伍,提高蔬菜产业的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规划期内,培育蔬菜专业合作社50个以上,发展蔬菜专业乡镇10个、专业村50个、蔬菜生产大户300户。坚持走蔬菜产业开发主体多元化道路,积极鼓励果蔬加工龙头企业、蔬菜专业生产基地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采取直接投资、股份合作、订单农业等形式发展蔬菜生产。到2015年每个县区建成1个万亩或3个3000亩以上连片的外销蔬菜基地;28个1000亩以上连片的反季节蔬菜基地;1 个5000亩、8个2000亩、28个300亩以上连片的城镇专业蔬菜基地。各县区要制定好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蔬菜生产基地水、电、路等综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5、发展设施蔬菜。加大以节能、低碳、高效、简易、实用为核心的生产技术攻关,扶持中心城区和城镇发展设施蔬菜,在蔬菜种植过程中广泛利用光能、电热、生物发酵等热量资源,大力推广应用钢架大棚、多功能无滴棚膜、双色地膜、喷滴灌设备、有色农膜等各种育苗栽培新材料,积极发展设施蔬菜。到2015年,推广标准钢架大棚20万座。同时,抓好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南方蔬菜科技博览园建设,引进珍、稀、奇、特、优、新蔬菜资源和品种,展示、示范、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引入观光休闲旅游农业理念,把蔬菜科技博览园建设成为集生产、展示、示范、培训、推广、教育、观光、休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园。
 
  6、加快科技创新。鼓励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引进、选育、示范推广南方新特瓜果蔬菜、香型蔬菜、药食两用蔬菜、功能保健蔬菜和本地特色蔬菜品种,展示推广无土栽培、蔬菜嫁接、组织培养快繁等蔬菜设施育苗栽培技术,加快新型农机具以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性诱剂、频振式杀虫灯等推广应用,加大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生产工艺的研发与推广力度,提高单位资源产出率。每年引进示范蔬菜新品种5-10个、推广应用蔬菜新技术、新产品、新设施、新材料、新农药10项次以上。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完善和健全基层农业科技服务队伍,加大科技培训力度,确保每个基地有1名技术人员长驻指导,每年举办技术培训班2期次以上,提高菜农的蔬菜种植水平。
 
  三、培育壮大龙头,提高蔬菜贮藏加工水平
 
  7、发展蔬菜加工。在扶持现有果蔬加工龙头企业的同时,鼓励各地通过招商引资、改造重组、联营联合等形式,培育和壮大贮藏保鲜、冷冻脱水、净菜包装、干制腌制等蔬菜加工龙头企业。支持蔬菜加工龙头企业建立创新中心,研发新产品,延长产业链条。到2015年,培育和壮大规模以上蔬菜产业化龙头企业60家以上,年蔬菜加工量达到40万吨,高档特色礼品菜占蔬菜加工量的10%。
 
  8、完善冷贮设施。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淡季蔬菜储备制度,增强我市蔬菜应急保障调控能力。重点支持中心城区和外销蔬菜生产大县,依托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建立大型冷库,提高蔬菜贮藏保鲜能力。鼓励蔬菜流通企业、蔬菜生产合作社和农民建设蔬菜贮藏设施。扶持加工企业改造和更新设备,建立蔬菜气调保鲜库,发展冷藏运输机械,完善蔬菜产、贮、销冷藏链,提高淡季蔬菜总体供应水平。到2015年,全市新建保鲜气调库3个,大型冷藏库11个,储菜能力达到45万吨。
 
  四、完善市场体系,拓展蔬菜产品市场空间
 
  9、改造升级蔬菜市场。加快现代物流中心建设进度,搞好农产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习惯集市,扩大超市菜柜规模,规范市场管理。重点对零陵、冷水滩城区蔬菜批发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进一步扩大规模,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分期分批对中心城区和县城中心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城市社区菜店和蔬菜连锁店建设,逐步形成层次分明、功能齐备、流通顺畅的市场体系。支持蔬菜主产县区和集散地建立产地蔬菜批发市场。到2015年,全市改造蔬菜批发市场11个,新建蔬菜产地批发市场2个,年交易量达到300万吨,交易额达到125亿元。
 
  10、加快蔬菜产销对接。扶持工商企业及社会力量从事蔬菜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业务。支持零陵香零山蔬菜合作社、恒惠连琐等开展“农超对接”,建立农产品直销店,成立配送中心,组织引导大型零售企业、学校、酒店、社区居民与蔬菜生产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直供直销,实现生产与销售无缝对接。2015年中心城区建设配送中心2个以上、直销店200个。各县建设直销店50家以上。
 
  11、努力打造蔬菜品牌。通过展览展销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我市无公害、绿色和地方特色名优蔬菜,提高我市蔬菜产品知名度。鼓励扶持蔬菜生产基地、蔬菜加工经营企业等经营主体积极注册商标,申报使用地理标志,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蔬菜品牌,到2015年全市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蔬菜产品10个。
 
  五、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蔬菜产品消费安全
 
  12、实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进蔬菜标准园建设,加快标准制订、修订和推广应用,每个生产基地要制定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限量安全标准和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及产品分级、包装贮运等标准,每个蔬菜品种要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规程,引导和规范农民生产行为,全面提升蔬菜产品质量和效益。鼓励企业、合作社、基地和生产经营大户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产品认证、产地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登记。到2015年,全市新增蔬菜“三品一标”产品30个,无公害、绿色蔬菜面积达到140万亩以上,创建蔬菜标准园20个以上。
 
  13、实行基地准出市场准入。加强蔬菜农药及农药残留专项整治,严禁在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农药。对规模蔬菜生产基地,逐步建立自律性检测室,开展检测业务,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不准流出基地。加强蔬菜市场的监督管理,在蔬菜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超市、大型消费团体设立检验检测室,配备检测仪器,开展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日常检测工作,对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方可进入市场,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严禁入市,并予以销毁处理。建立和完善蔬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检、委托检验和执法监督检测体系,增加检测频率,增强检测能力,把好蔬菜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
 
  14、实行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制度。积极推进“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加工与生产”的对接与互认。在蔬菜生产企业和蔬菜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的蔬菜全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建立健全蔬菜生产销售档案登记制度,对蔬菜生产者实行生产销售全过程档案登记管理,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六、强化组织保障,促进蔬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15、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蔬菜产业发展推进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实际,全力为蔬菜产业发展提供支持。农业部门要牵头做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做好蔬菜基地建设和认定工作,推广应用优良品种和种植技术;发改部门要审定颁布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把蔬菜基地建设列入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统筹推进;商务部门要制定蔬菜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完善蔬菜流通体系,保障蔬菜市场供应;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助做好中心城区和城镇专业蔬菜基地选址工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进行选址;科技部门要加大科技推广和培训力度;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蔬菜基地环境保护工作,防止蔬菜基地面源污染;交通运输部门要开辟蔬菜运输“绿色通道”;工商、农业等部门要加强蔬菜市场的监督检查,保证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物价部门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适时平抑市场价格,稳定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水利部门要将水利项目向蔬菜基地倾斜,改善基地基础设施条件;保险行业要拓展服务范围,开展与蔬菜产业相关的保险服务。
 
  16、加大政策扶持。各县区要出台扶持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将蔬菜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增长逐年提高,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20%以上要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蔬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蔬菜基地发展和建设规划,依据本部门特点认真筛选和申报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每年在蔬菜基地树立1-2个样板工程。按照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足额征收管理使用2011年以来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纳民间资本参与蔬菜产业开发。
 
  17、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把蔬菜产业发展列入市对县区绩效考核内容。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蔬菜工作机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奖惩制度,并制订考核细则。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诫勉谈话、黄牌警告;对在蔬菜产业开发中措施实、力度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一二年十月七日
 地区: 湖南 
 标签: 农业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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