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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儿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琼食药监餐饮〔201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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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2-10 11:20:21  来源: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45
核心提示: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省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儿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琼食安办〔2013〕5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琼食药监餐饮〔2013〕52号
发布日期 2013-10-1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省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儿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琼食安办〔2013〕5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县局要以中、小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推进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针对学校食堂内的食品品种加强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要依法查处。
 
  各市、县局年度工作总结中要将学校食堂监管工作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归纳、总结,如有发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时,要及时上报省局餐饮处,联系电话:66832546 传真:66832546
 
  附件:海南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儿童食品市场监督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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