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生产条件审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生产条件审查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2-05 14:35:59  来源: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159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保健食品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条件审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现发布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生产条件审查的通知。
发布单位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1-07-0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保健食品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条件审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含新申办)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自查后可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保健食品生产条件审查,符合条件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出具《保健食品生产条件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有效期一年。申请格式附后。
 
  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变更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的,应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审查,符合条件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出具《保健食品生产条件审查意见书》。
 
  三、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本通知自动失效。
 
  特此通知
 
     附件1
 
     附件2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2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