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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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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1-26 11:48:34  来源:农业部  浏览次数:1461
核心提示: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批,是否具备生产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资格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项目名称: 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批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是否具备生产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资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1年农业部令第48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办事条件:

1.经企业生产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2.需报送以下材料:
⑴企业生产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告
⑵《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⑶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⑷企业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⑸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⑹种子晒场情况介绍或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
⑺种子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
⑻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的情况介绍
⑼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的情况介绍
⑽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
⑾生产品种情况介绍(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 转让合同)
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⒀品种审定证书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专家评审。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办理批件。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邮编:100125

收件人:种植业窗口

咨询电话:010-59191810(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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