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食品等生产领域监管职能调整的公告

关于食品等生产领域监管职能调整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0-08 08:52:35  来源: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1594
核心提示: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化妆品的生产行政许可和食品、化妆品的强制检验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9-3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dqts.gov.cn/zjxx/tzgg/qt/201309/t20130930_86567.htm
  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化妆品的生产行政许可和食品、化妆品的强制检验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自2013年10月1日起,我局不再办理下列事项:
 
  1、食品添加剂、化妆品、牙膏生产许可申请;
 
  2、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牙膏等产品的相关投诉、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申诉、信访、行政复议申请、业务咨询。
 
  3、涉及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牙膏等产品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质监局
 
  2013年9月30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1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