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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等生产领域监管职能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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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0-08 08:52:35  来源: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1605
核心提示: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化妆品的生产行政许可和食品、化妆品的强制检验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9-3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dqts.gov.cn/zjxx/tzgg/qt/201309/t20130930_86567.htm
  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化妆品的生产行政许可和食品、化妆品的强制检验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自2013年10月1日起,我局不再办理下列事项:
 
  1、食品添加剂、化妆品、牙膏生产许可申请;
 
  2、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牙膏等产品的相关投诉、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申诉、信访、行政复议申请、业务咨询。
 
  3、涉及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牙膏等产品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质监局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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